原標題:湘潭女子懷孕不知誰是爸爸,一邊和男友結婚,一邊把情人當提款機

記者 | 周凌如 實習生程藝梅

胡某懷孕了,但不知道誰是孩子的父親。

她將消息分別告訴了兩個 “ 懷疑對象 ”,一人許諾娶她,另一人成了她的 “ 提款機 ”。

孩子出生後,一紙親子鑑定揭開了孩子的身世……

近日,湘潭市嶽塘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涉案金額逾百萬的詐騙案。

胡某與楊某、李某都發生過兩性關係,2016 年 1 月胡某發現自己懷孕了,但她不確定孩子的父親是誰。

楊某是胡某的男朋友,兩人從 2010 年下半年開始交往。胡某便將懷孕的消息告訴了楊某,楊某遂提出結婚。兩人於 2016 年 5 月 20 日結婚。

與此同時,胡某也將懷孕的消息告訴了李某,當時李某尚未與妻子離婚,但胡某仍一直與李某保持聯繫。自 2016 年 1 月開始,胡某以流產需要費用開始找李某要錢。

實際上,胡某沒有去做人流手術,而是選擇留下這個孩子。2016 年 9 月 20 日,胡某生下孩子,孩子出生後一直很健康。

爲了繼續找李某要錢維持賭博、日常開支,胡某捏造了孩子得了肺炎需要治療費以及索要孩子生活費等理由。此時,胡某已經找李某騙了 192800 元。

李某的慷慨助長了胡某的貪婪,她開始編造更多的謊言。自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1 月,胡某又捏造了孩子得了白血病需要治療費、其自身患腸癌等理由向李某要錢,被李某拒絕後,胡某遂以將孩子的事告訴其妻子、親友或媒體曝光等相威脅,先後找李某要了 978000 元。共計騙取人民幣 1170800 元。

直到 2018 年 12 月 25 日,雙方看到親子鑑定結果後,才知曉李某並不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案發後,胡某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退還被害人損失人民幣 452500 元。

胡某的辯護人認爲胡某的行爲不構成犯罪。“ 胡某只想爲私生子多一份經濟保證,直到鑑定結果出來以後,她才確知小孩不是李某的。”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能騙取到被害人的錢財是基於被告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致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而將錢財交付被告人,無論從主觀目的還是客觀行爲,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以帶有脅迫性的言語威脅被害人,隱瞞真相致使被害人產生了錯誤認知,且被害人向被告人轉錢主要是基於被告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而產生錯誤認知所致。故全案以詐騙罪追究更爲適宜。

綜上所述,被告人胡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處罰金五萬元,且應退賠被害人李某損失人民幣 718300 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