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网络上流传了很多这样的案例:妻子十几年如一日地为家操劳,照顾孩子,放弃自己,成就丈夫,然后丈夫事业有成反而嫌弃妻子要离婚,房子是婚前财产,孩子需要钱养,最后都判给丈夫,妻子一无所有。

所以,很多女性越来越不愿意做家庭主妇,不愿意因家庭放弃自己的事业,因为只有经济独立,才能掌握话语权。家住北京的杨女士,如果十几年前就能够明白这个道理,也不至于在丈夫功成名就后被离婚。

杨女士与前夫江先生是在2000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的,2001年1月登记结婚, 2008年10月生育一子江江。

2017年3月,江先生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被驳回。2019年1月,江先生再次将杨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江先生称,两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学识、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以及工作环境不同导致双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偏差巨大,尤其杨女士常年无业在家,自己又工作繁忙,没有体会到杨女士给予的夫妻之间的关怀关爱,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相互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家庭的幸福与和谐,且自2012年至今双方没有夫妻生活。

江先生还表示,两人经常因琐事争吵,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自己于2015年起独自在外租房,与杨女士已经分居多年。关于江江的抚养问题,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应由自己抚养为宜,因为自己工作稳定、收入高,而杨女士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

杨女士称自己尽心尽力抚养孩子,支持江先生工作,就是为了家庭完整,所以,她不同意离婚。

杨女士表示,在婚后,自己一直以江先生的工作为重,自2011年至2017年,江先生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工作,她随江先生的工作变动不停地搬家,为此还放弃了自己的工作, 而江先生对家庭不负责任,长期不回家,不照顾孩子,孩子一直都是自己照顾陪伴。

现如今,江先生年收入近百万,而杨女士为了照顾孩子和江先生,放弃了事业,也丧失了获取财富的机会和能力,这个时候,江先生提出离婚,杨女士直言这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

法院经审理查明,两人都希望取得孩子江江的抚养权。江先生表示自己工作稳定、收入高,而杨女士无稳定收入来源,孩子各种培训班及出国科考等需大额支出,他主张孩子归自己抚养,不需要杨女士支付抚养费;杨女士表示孩子从小都是由自己亲身照顾,亦与自己共同居住生活,并且自己已找到工作,每个月有4千元收入,她主张孩子归自己抚养,要求江先生按照年收入30%标准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满十八周岁止。

另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查明,两人婚内购买一套位于上海的房产,房屋价值估算为840万元,两人名下存款相差不多,但江先生在2017年至2019年间,多次出现大额支出的情况,其中有300万元无法认定为婚内的合理支出,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予以分割。

法院认为,江先生与杨女士在共同生活期间,因双方未能妥善处理双方生活中的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就子女抚养问题,法院结合孩子的年龄、生活现状等,认为江江宜由杨女士抚养,就抚养费一节,应根据江先生的收入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酌情考量。

最后,法院依法判决:孩子归杨女士抚养,江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25000元,直至江江年满十八周岁止;位于上海的房产归杨女士单独所有,杨女士给付江先生房屋补偿款人民币360万元;江先生支付杨女士共同财产人民币150万元;江先生名下股票、存款、公积金均归江先生所有;杨女士名下存款归杨女士所有。

虽然杨女士最后守住了儿子,要到了房子,但十几年的青春一去不返,人生中最应该奋斗的那些年已经过去,想要在事业上成就自己已经不大可能了。

虽然这只是个别案例,但还是有很多女性面临着家庭、事业的两难选择,可以暂时让步、适当依靠,却决不能放弃自己、终生依赖,您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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