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的太原市小夥張某,今年5月纔拿到駕照,卻在6月16日便因飲酒駕駛被交警迎澤二大隊六中隊民警查獲,還沒“捂熱”的駕照因在實習期記滿12分而被吊銷。

當晚,交警迎澤二大隊六中隊民警在南內環街夜查酒駕時,發現男子張某有酒駕嫌疑。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張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26毫克酒精,屬於飲酒後駕駛。

張某稱,他當天晚上和幾個朋友喫飯,本不想喝酒,但朋友極力勸酒,他礙於情面就喝了幾杯。進一步檢查後,民警發現,21歲的張某上個月剛剛拿到駕照,目前還處於實習期。按照相關法規,飲酒後駕駛要處1000元罰款、記12分,而在實習期被記滿12分的,駕照則將被直接吊銷。

民警提醒大家,牢記喝酒不開車的底線,不要心存僥倖,同時也不要勸開車的朋友飲酒。

(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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