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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播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董志标、检察官助理吴洪涛到龙坑街道办事处,为该办事处辖区内的77名社区矫正对象宣讲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播州区司法局、龙坑街道办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宣讲。

检察官助理吴洪涛结合具体案例,从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权利义务以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等方面,对照社区矫正法与原来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检察官董志标则重点围绕社区矫正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防止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社区矫正对象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服从监管;司法机关要依法、规范、廉洁监管;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控告举报等四个方面作了强调,提了要求。

宣讲会后,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一定会珍惜司法机关对自己从宽处理的结果,将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法,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监督管理不违法,成为守法公民。

下一步,播州区检察院将与区司法局就电子定位手环的使用、社区矫正对象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外出请假从宽审批等事项进行协商,确保社区矫正法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实现。

来源 | 播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吴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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