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国家,年纪稍长的父母通常会提前立好遗嘱,将财产进行分配。但在我国,由于观念等方面的因素,普通家庭一般没有提前立遗嘱分配财产的习惯。一方面,是对死亡有所忌讳或怕提前立了遗嘱影响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们对相关法律的认知有限,认为父母的财产理所当然全部归子女所有,而且现在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人们就更忽视财产继承纠纷了。

房子是大额资产,在遗产中占比较大,对于父母将房子留给子女,常见的过户方式有3种:继承、买卖、赠予,这其中还会涉及父母“在世”办理和“离世”办理两个时间点。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办理过户的时间很重要,别再忽视了!

一、父母健在时,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很多人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做法,但其实这对于不少人来说是最划算的过户方式。以一套89㎡、满五唯一、价值100万的房子为例,父母健在时,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产生的费用如下。

契税:面积小于90㎡契税为房子总价值的1%,面积90㎡以上的为1.5%,例子中的契税是1万元;

增值税:房子不满两年需缴纳, 满两年后免征;

个税:非普通住宅是交易总价的2%,普通住宅是1%,房子满五唯一免征。

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费用,例子中的房子整个过户流程产生的费用不足2万元。如果不考虑出售继承所得房产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笔费用似乎偏高。但很多人继承父母的老房子后,都会选择转手卖掉,这样一来父母健在时,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就是省钱的方式了。

二、父母健在时,以赠送的途径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这是父母自愿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子女的方式,产生的费用有契税、公证费、评估登记费等。 契税按房产总价值或登记价的1%~3%缴纳,父母健在时,以赠送的途径将价值100万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整个流程产生的费用最多是4万元左右。

三、父母“离世”后,房产由子女继承并办理过户

这个过户时间和方式是大多数人认为理所应当,也是最省事、省钱的。父母“离世”后继承房产的办理手续相对其他方式来说很简单,而且不用缴纳契税、个税等费用,只要交足额的公证费和登记费即可,这些费用加起来也就几千元,相对于其他过户方式产生的费用来说算是少之又少。

当然,凡事有利有弊,父母“离世”后继承房产的过户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子女后期要将继承所得的房产转手卖掉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容易出现“七大姑八大姨”来争夺房产的情况。比如,小明的父母有一套房子,其父亲先离世且当时奶奶仍在世,几年后其奶奶和母亲也先后逝世。小明没有父母亲的遗嘱,想顺利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并过户就要先过“七大姑八大姨”那关。

因为在父母“离世”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继承者出示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而办理继承公证书要将全部有继承房产资格的亲戚也就是“七大姑八大姨”都到公证处才能进行。为什么“七大姑八大姨”有继承权?理由很简单,小明的父亲离世时,其奶奶在世,此时房产的继承人分别是奶奶、小明还有其母亲。奶奶离世后,属于奶奶的那份,继承人有奶奶所有的孩子也就是小明的叔伯、姑姑,如果小明的伯父也离世,伯父的那份由堂哥堂姐继承,以此类推就会出现“七大姑八大姨”抢房子的情况。

所以,父母将房产留给子女,除了要注意过户方式的选择,过户时间点也同样不可忽视。父母健在时,以赠送的途径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是最贵的一种方式,而父母离世后继承房产虽然便宜,但如果着急出售,那20%的个人所得税不是小数目,而且如果没有立下有效遗嘱,还可能面临纠纷。所以,从长远来看,父母健在时,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是比较理想的方式。最后,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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