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我和她青梅竹馬,郎才女貌,大家都說我們是天生的一對,我開始沉浸在幸福的憧憬中。可是她的父母反對,想讓她找個家境好的,她也聽父母的話,漸漸斷絕了與我的關係。

80年代中期,我家裏是村裏最窮的,我大學還沒畢業,和我父親相依爲命,我父親那時將近60歲了,只有一個二十多平米的低矮平房。我給不了她幸福的生活,痛定思痛以後,決定放棄。分手了3個月後,她想挽回,找了我的朋友來說合,我只能忍痛割愛,不能耽誤她的幸福,愛她就必須讓她幸福,我給不了她幸福,就該放手讓她去追求幸福。2年後她嫁給了一個生活比較富裕的菜農,生了一個兒子。

1年後,我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她對我一見鍾情,不嫌我貧窮,但遭到我拒絕,她以死相逼,當時我還在讀大學,她還在讀中專,要是弄出個風波來,那年月可是要開除的!沒法,只能先答應,作緩兵之計,待畢業後再從長計議,最後被妻子的真誠打動。

2012年11月,在兒子讀高三租房的附近,妻子遇到了我曾經的青梅竹馬。後來我到她經常去玩的地方,向人打聽才瞭解她的一切情現。菜農由於菜地被徵用,無地可種,50歲丈夫與25歲的兒子外出打工,她留在家照顧公婆,家裏是婆婆當家,丈夫打工的錢是寄給婆婆的,才知她過的並不如意,一家五口住在80年代初建的老房裏。

今年,得知她住的地方拆遷了,但願她能過得比以前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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