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违建”,贺州执法部门毫不手软,坚决 拆!拆!拆!

6月23日,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平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黄田镇政府、北控水务、桂源电力等多部门联合对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朱某违建的房屋开展拆违工作

拆违现场

拆违现场

拆违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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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朱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建设了该房屋。2009年7月,朱某在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路旁建设一层房屋,2012年后加建二层至四层。

拆违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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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朱某建设的房屋所使用的土地,已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征收,违建房屋行为发生在征地公告后,该行为属于公告禁止的“抢建”行为,其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拆违现场

拆违现场

有人问:拆除违建房屋麻烦吗?有人答:不麻烦,只需要两步,第一步:挖掘机开过来,第二步:挖掘机动起来。

然而实际上,想拆除违建房屋可不那么容易,需要做大量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当事人交谈

2019年11月5日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向被告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朱某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物,逾期将依法强制拆除。

朱某不服处罚,拒不配合执法人员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易江:“此前,我们曾多次对朱某进行告知、劝导,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做好思想工作,但朱某屡次不配合。”

劝解无果,执法部门对其采取了停水断电措施。

6月3日,市城市管理局向朱某所违建房屋采取停水断电措施,但朱某对执法人员进行阻扰,并在执法人员走后又私自接上水电。

6月12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对该房屋进行停水断电措施,并对朱某进行警告,朱某仍继续阻扰。

6月19日,为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营造良好的用地环境,执法人员再次对其采取了停水断电措施。

对于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拆除!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易江:“对于朱某的违建房屋,我们现在依法强制拆除!”

既然不自行拆除,只能依法强制拆除了。

#拆违工作#对于城市意义重大,不仅是优化居住环境、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更是提升城市形象和精神面貌的有力举措。

在此也给广大市民提个醒,在建房前必须向政府职能审批部门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待取得审批手续后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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