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是先有海盗,后有海军。在中世纪最大的欧洲国家,海盗就是海军,海军就是海盗,只是海盗旗和米字旗换着挂而已,连男王(该国原先是男人为王)女王也在海盗船上有股份。比如一个叫贝内特的海军军官,后来就成了专业海盗,在清朝嘉庆年间到东海劫掠,最后居然积攒了七吨黄金。

这七吨黄金被藏在了科科斯岛上的一个洞穴里,并命名为“血刀宝藏”。时至今日,这包含七吨黄金的血刀宝藏也没有被追回,即使找到了,也难以说清谁才是这批赃物的原始主人。

这笔“血刀宝藏”以及贝内特的事迹,在史料中记述极少,笔者花二十块钱淘到了原本标价一角二分钱的繁体字古文旧书《血刀宝藏》,没封面没封底,一翻直掉渣儿。在那本一翻直掉渣儿的书里,讲述了贝内特到清朝的经历。

外国人的名字很拗口,咱们还是使用简称比较方便:这个贝内特咱们叫他“老贝”,他曾经跟着可以简称“老马”的马戛尔尼出使清朝,见识了乾隆朝的富庶:在故国能换等重黄金的丝绸,穿在端茶倒水的丫环身上,连喝水喝酒的杯子都是金银制成,用一个玻璃杯就能换一整套金银酒具。

这其实就是老马和老贝少见多怪了:玻璃杯在清朝前期中期属于稀罕物,经常被当作水晶杯和琉璃盏,就像铝也曾比银铜贵重一样。

中原人相当长一段时间都闹不清玻璃从何而来,所以在清朝中期以前,比较公认的说法是“玻璃,本作颇黎。颇黎国名也。其莹如水,其坚如玉,故名水玉。”

其实颇黎就是“不列”,前边加一个大,后边加一个颠,大家就知道这玩意是从哪儿来得了。

老马觐见乾隆皇帝的时候,捎带了一些玻璃制品,并作为高级礼品赠送或者由乾隆收下后转赐给了八旗贵胄,据说福康安家就有一套玻璃茶杯,让刘墉纪晓岚都十分羡慕——和珅跟福康安阿桂是老死不相往来的政敌,所以和珅是没机会用福康安的玻璃杯喝茶的。

老马送给乾隆玻璃杯,乾隆回赠了玉如意,不识货的老马居然在日记称之为“石头痒痒挠儿”。

之所以说了一通玻璃杯,是因为这也跟“血刀宝藏”有关:海军军官老贝跟着特使老马到清朝转了一圈,就觉得他们那个不列国实在是太穷了。与其守在小岛上受穷,还不如脱了军装单干。

于是在1815年,也就是嘉庆二十年,老贝就不给乔治三世(前面咱们说过,国王也有男的)干了,开始自己“下海做买卖”。

这是真正的“下海”,但做的却是“无本买卖”。乾隆嘉庆在位时期,清朝还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并且认为自己比大象还大,是严格禁止远洋贸易的,洋人想做买卖,还得等上个几十年。

老贝到了东海却靠不了岸,手里的玻璃杯也换不成真金白银,明朝备倭用的“红夷大炮(清朝改称红衣大炮)”黑洞洞的炮口还有震慑力。米字旗和海盗旗(笔者总以为米字很像骷髅旗上交叉的白骨或弯刀)都不好使,老贝只好在东海瞎转悠:能做买卖,就用玻璃杯换金银,没有买卖可做,就抢往来商船。

郑和时候再无郑和,汪洋大海上不在飘扬龙旗,往来的客商也以欧洲人为主,老马大肆劫掠,清廷也假装看不着:都是金发黄毛,你们抢来抢去,与我何干?海盗横行商旅不通,朝廷落得耳根清净眼不见心不烦。

说句让人难以接受的话:清朝之海其实是不设防的,老贝之流是可以横行无忌的,几艘在郑和眼里只配装猪装驴的小破船,就能霸占一大片海域“做买卖”。

老贝“占海为王”,专门打劫西班牙葡萄牙宝船,因为下手从来不留活口,就在海盗圈内赢得了“血刀”的绰号。

夜路走多了,难免会遇到鬼。老贝经常打劫“两牙”宝船,激起了同行公愤,被西班牙人合起伙来爆锤,最后被揍得只剩下一条船逃到了科科斯岛,并把船上的七吨黄金藏进了一个山洞。

老贝躲过了西班牙同行,却没躲过故主第四代乔治:1820年,刚埋好那七吨黄金离开科科斯岛,前战友们就包围了血刀老贝,并把他扭送到了乔治四世面前。

乔治先生并不关心那七吨黄金是咋来的,他关心的是这笔宝贝哪儿去了,不知道上没上老虎凳辣椒水,老贝先生反正是坚决不招,打急眼了,就胡言乱语:“山洞在山上,洞口有一颗棕榈树!”

老贝的“招供”,差点把乔治先生的鼻子气歪了:“山洞不在山上,难道还能在海里?科科斯岛到处是棕榈树,你想让我当伐木工吗?”

扭正被气歪的鼻子,乔治先生下令:找八十根绳子,把老贝和他的八十个手下,都吊在桅杆上晒成鱼干!

老贝和他的八十名手下无一幸存,“血刀宝藏”的下落也就成了不解之谜,甚至也没有人知道这七吨黄金,有多少是在清朝做买卖赚得,又有多少是嘉庆年间在东海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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