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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送外卖工人,因怀疑前同事所为,拿起铁锤及水果刀报复前同事,造成身体1处重伤及3处轻伤

2020年6月23日,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获悉,黄浦区人民法院裁定刘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被告人刘某和受害人高某是快递员属于某快递平台上的同事,两人曾是室友,平时关系紧张。

2019年8月,刘被迫从这个个团购平台辞职。他怀疑高是始作俑者,对他怀恨在心,伺机进行报复。

2019年12月13日22:00左右,当高某回到住处时,刘某首先用电动车将高某撞倒,并用锤子多次砸他的头,然后,他追着高某跑到走廊,继续用锤子击打高某的头部和身体,导致锤子的手柄断裂。

随后,刘某拿出水果刀,刺向高某头部、胸部等身体部位,直到高某某倒在地上。刘某将作案工具丢弃在现场,返回住地换了外套,然后又回到犯罪现场,向在现场的警方自首。

经鉴定,高某为锐器致左肺开放破裂,左血、气胸,需手术治疗,严重伤二级;高某某因钝、锐器致头皮及面部多处裂创(累计长度超过20 。0cm ),左顶枕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顶枕部硬膜外出血,分别构成三处轻伤一级。

被告人刘某有犯罪前科。2011年1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判处两年管制。

经审理,法院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刘认罪悔罪,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理。

5月29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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