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魏先生向记者反映:他购买新华区枫尚国际小区的房子时,花9.5万元购买了一间地下车库。交房后,开发商表示地下车库不建了。魏先生想退回买地下车库的钱。开发商表示,可以把魏先生的地下车库换成一个地下车位加一间地下室。

6月22日,魏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之前签的购买地下车库的合同和收据。合同显示,2016年11月6日,魏先生花9.5万元购买了一间地下车库。合同中的车库出卖人为沧州市君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魏先生入住小区。随后,开发商通知他,地下车库不建了。魏先生想让开发商把之前交的9.5万元买车库钱退给他。

包括魏先生在内,小区只有5位业主购买了地下车库。大家想找开发商退钱,开发商表示不退钱,可以用一个地下车位加一间地下室与地下车库相抵。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魏先生和其他几位业主接受了开发商的解决办法。

采访当天,魏先生向记者展示了6月5日签订的“车位使用权出让协议”。记者看到,协议中的甲方为沧州融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为魏先生。协议显示,魏先生花7.5万元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我没有要地下室,他们退给我2万元。”魏先生说。

“接受这个解决方案实属无奈,我还是想要回我的钱。”魏先生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沧州融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没有参与地下车库与车位置换等事宜。至于新协议中甲方为什么是物业的名字,他们并不知情,也没有开发商的联系方式。

记者拨打了魏先生提供的沧州市君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刘姓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上个月已经离职,并不了解此事,也不知道开发商其他的联系方式。

来源: 沧州晚报 记者 马晓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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