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 青海一原女廳級幹部被公訴

中新網西寧6月29日電 (魯丹陽)記者29日從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獲悉,青海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巡視員、副局長王麗(正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顯示,王麗,女,漢族,1962年12月出生,河北河間市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9年10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巡視員、副局長等職。

2019年9月,王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青海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0年2月,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王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2020年2月,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王麗作出逮捕決定。

據悉,青海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海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麗利用擔任西寧市商業銀行行長、董事長,青海銀行董事長、行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產,數額巨大;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其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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