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京一女子活埋剛出生的兒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去年夏天,

南京市溧水區的幾個村民發現

田裏有具嬰兒的遺體。

警方調查發現,

殺人兇手居然是嬰兒的親生母親帆帆。

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判決帆帆犯故意殺人罪,

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

這中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讓一個母親對自己的孩子下此毒手呢?

懷上已婚男的孩子

因打胎問題兩人起糾紛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帆帆1987年出生,沒有工作。和第一任丈夫離婚後,她和史某結婚。她因賭博欠了不少債務,這也導致她和史某感情破裂,2016年她和史某也離婚了。史某表示,之前帆帆經常拿家裏的錢去賭錢,天天撒謊。帆帆的債務非常多,遇到熟人就會借錢。借錢的理由也很多,甚至是“丈夫被抓起來”“父親死了”之類的謊言。具體欠了多少錢,史某也不清楚,不過經常有人到家裏來要錢。

離婚後帆帆還是住在前夫家中。2018年9月初,她在網上認識了已婚男丁某。雖然明知丁某是有家庭的,她還是去蕪湖找丁某,兩人在酒店裏多次發生關係。9月底,帆帆回到溧水。沒幾天她喫東西總想吐,就做了檢測,結果發現懷孕了。帆帆告訴丁某自己懷孕這件事,並說自己不想要這個孩子,想打掉。

鑑於帆帆之前總是跟自己要錢,丁某認爲這個女人是騙子,他並不相信這個孩子是自己的。而現在帆帆又跟自己要錢打胎,丁某便讓她到蕪湖來打胎。帆帆表示自己要把孩子生下來,到時候做親子鑑定。兩人意見不一致,發生爭吵,隨後就拉黑了彼此。

獨自生子

她殘忍殺害男嬰

懷孕後的帆帆,還是和前夫生活在一起,家人和朋友也不知道她懷孕。只有母親發覺女兒體態異常,帆帆說自己只是長胖了。懷孕期間,帆帆也沒有和丁某聯繫。

因爲生過兩個孩子,帆帆比較有經驗,她知道自己的預產期在五六月左右。2019年5月30日一大早,帆帆感覺自己要生了,但一直沒生下來。快到中午的時候,前夫突然帶着兒子回家,帆帆擔心自己把嬰兒生在家裏,就編了個藉口說自己要出門。誰料兒子非要跟着自己出去,帆帆急急忙忙帶着兒子打車去了溧水一個偏僻的地方。

在一個比較隱蔽的田地裏,帆帆生下一個男嬰,她用牙齒把臍帶咬斷。她看到嬰兒臍帶繞頸兩週,沒有哭聲和動作,以爲孩子已經死了。於是,她在玉米地刨了個坑,把嬰兒放在坑裏,把土往孩子身上堆。

帆帆在庭上哭着說:" 過了一會兒,我不忍心,想再看看他,就把他頭部的泥土扒開,發現他口鼻處有白色的唾沫,應該是活的。但是我沒有去救他,還是把他埋起來,當天下着大雨,我怕孩子被衝出來被人發現,就把周圍的土壓嚴實。" 因爲剛生完孩子很虛弱,帆帆暈倒在路邊,還是村民幫忙聯繫上她的前夫,前夫開車來把她和兒子接回家。

回到家,帆帆覺得先前埋的地方不穩妥,想換個地方。第二天,她帶着衣服、塑料袋、菜刀等物品又來到案發現場。很快,她把用衣服和袋子包裹着的屍體埋到了其他地方。5月31日中午,有村民發現嬰兒露出的小腳,便迅速報警,很快警方將帆帆抓獲歸案。經過法醫鑑定,這名男嬰“系遭他人用泥土堵塞口鼻腔及頸部受壓引起機械性窒息而死亡”。

法院這麼判

法院認爲,嬰兒生父拒絕爲此負責,帆帆自身生活困難,無力支付診療費用,且自己仍然和前夫一起生活,須對前夫隱瞞此事的背景下,帆帆無奈產生殺害自己親生孩子的犯意。她的主觀惡性、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同時法庭注意到,帆帆作爲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她臨產時客觀上身處困境,但深究她陷入困境的原因,乃是她自身的不良生活觀念以及賭博惡習所導致,而帆帆選擇將新生嬰兒挖坑掩埋致死,充分體現出她對法律的無知和對生命的冷漠。

法院經審理後判決,帆帆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原題爲《南京一女子活埋剛出生的兒子,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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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藝嬌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袁藝嬌_NB1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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