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寫在前面的話:朋友問我一個問題,長孫皇后在死後,深愛妻子的唐太宗逾制讓妻子提前升祔太廟,與祖先同享祭祀,並享受帝王廟樂的事,是真的嗎?這是違規逾制操作嗎?

我回復說:長孫後袝廟並享受帝王廟樂的事,的確存在,但是,在宗廟禮制上講,長孫後袝廟的事並不存在什麼違規逾制操作,因爲她當時在太廟裏並不是正神,更何況,在她之前,就已經有不止一個皇后提前袝廟並享受帝王廟樂,甚至,她們享受的規格比長孫後更高——能夠以婦人爲一、在宗廟位列正神。

如果說唐太宗如此操作,就是體現了對妻子的深情和重視,那麼,前邊幾位讓妻子袝廟並獨佔一世的皇帝,對妻子的深情和重視,恐怕比李世民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沒有和朋友的討論女性袝廟的問題,大概就不會有這篇文章的產生)

01,文德皇后長孫氏袝廟始末

文德皇后長孫觀音婢(601-636),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妻子,在貞觀十年去世,年僅36歲,她死後升祔太廟的確切時間,史書並沒有記載。

《舊唐書·志五·宗廟》沒有提及文德皇后長孫氏袝廟的事,但在《舊唐書·志八·音樂一》記載了文德皇后廟樂,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長孫後大約在死後就升祔太廟,沒有另建別廟在那裏等丈夫駕崩後再一起升祔太廟。

(貞觀十四年)皇祖弘農府君、宣簡公、懿王三廟樂,請同奏《長髮》之舞。太祖景皇帝廟樂,請奏《大基》之舞。世祖元皇帝廟樂,請奏《大成》之舞。高祖大武皇帝廟樂,請奏《大明》之舞。文德皇后廟樂,請奏《光大》之舞。七廟登歌,請每室別奏。(《舊唐書》志八·音樂一)

唐朝建立後,郊廟宴享等各種禮儀、樂府還是沿用隋朝舊制,直到武德九年(626),高祖才命祖孝孫修雅樂,至貞觀二年(628)六月完成。到了貞觀三年(629),悉興文教的唐太宗又下詔修禮,至貞觀十一年(637)完成《貞觀禮》取代隋《開皇禮》。

而太廟的廟樂確定,則是在貞觀十四年(640),在太廟配祭祖先正神的長孫皇后廟樂就是《光大》之舞,以表明她“坤道至靜,柔順利貞”(《全唐文》第02部卷147·定宗廟樂議)之德行。

貞觀二十三年(649)五月,太宗駕崩,八月升祔太廟,太尉長孫無忌、侍中於志寧等定太宗廟樂爲《崇德》之舞,配享太宗的長孫後之前享用的《光大》之舞廟樂,則按禮制停罷。

高宗以貞觀二十三年五月即位,八月有司奏言:謹按太廟每室有樂舞,太宗皇帝廟將袝,廟未有舞名。太尉長孫無忌、侍中於志寧議曰:易雲: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上帝,以配祖考,請名崇德之舞。詔從之。永徽三年五月,有司奏言:文德皇后廟樂請停光大之舞,唯進崇德之舞。從之。(《冊府元龜》卷569掌禮部·作樂第五)

綜上可知,長孫後是在死後直接升祔太廟配祭祖宗們,並從貞觀十四年開始享受《光大》之舞廟樂。那麼,唐太宗給予妻子的待遇是否是皇后中的最高規格呢?這其中有逾制之處嗎?

長孫後享受的待遇既不是皇后中的最高規格,也沒有什麼逾制之處,因爲在她之前,就有皇后享受過她這種待遇了。

02,不算世數的袝廟女性

一般情況下,皇后在皇帝丈夫還活着時就去世的,都要等丈夫死後才能一起升祔太廟,但也有死後直接升祔太廟的,第一個丈夫在世就升祔太廟的,並不是長孫後,而是晉武帝司馬炎的妻子武元皇后楊豔。

晉泰始十年(274),武帝司馬炎的皇后楊豔崩,被升祔太廟,和長孫後一樣,屬於配祭。什麼意思呢?就是該皇后雖然進入太廟,但並不屬於太廟正神,就是不能說她是廟主之一,就只不過是個配祭的,也不算一世。

爲什麼說楊豔不算一世呢?晉朝採用“七廟制”,楊豔死時太廟的神主依次爲:徵西將軍司馬鈞、豫章府君司馬量、潁川府君司馬雋、京兆府君司馬防、宣帝司馬懿、景帝司馬師、文帝司馬昭,六世七主,也是司馬炎的三昭三穆六親,加上楊豔,太廟就是八個神主。

如果楊豔單算一世的話,那司馬炎的六世祖徵西將軍司馬鈞就要被遷祧出去,但楊豔只是個不算世數的配祭,晉朝的宗廟依舊是六世七主,司馬鈞自然不用被遷毀,一直待到司馬炎駕崩升祔太廟後才被遷祧。

又武帝初成太廟時,正神止七,而楊元后之神亦權立一室。永熙元年,告世祖諡於太廟八室,此是苟有八神,不拘於七之舊例也。(《晉書》卷68·列傳第38賀循)

及楊元后崩,徵西之廟不毀,則知不以元后爲世數。廟有七室,數盈八主。(《南齊書》卷9·志第一·禮上)

及武帝崩則遷徵西,及惠帝崩又遷豫章。(《晉書》卷19·志第九)

那爲什麼說長孫後和楊皇后同樣是配祭呢?因爲她和楊豔一樣在太廟不算世數,不是正神。

長孫後升祔太廟時,大唐宗廟已經從五廟制改爲七廟制,當時位列太廟的神主依次爲:弘農府君李重耳、宣簡公李熙、懿王李天錫、景帝李虎、元帝李、高祖李淵,六世六神主,也是太宗李世民的六親,加上長孫後,就有七個神主。

如果長孫後獨佔一世的話,那身爲六世祖的李重耳就要被遷祧,但長孫入廟時,李重耳並沒有被遷毀,而是直到太宗駕崩升祔太廟時才被遷祧,這就足以證明長孫後在太廟是個什麼樣的存在,就是個不算世數的配祭而已。

二十三年,太宗崩,將行崇祔之禮,禮部尚書許敬宗奏言:"弘農府君廟應迭毀。······弘農府君廟遠親殺,詳據舊章,禮合迭毀。臣等參議,遷奉神主,藏於夾室,本情篤教,在理爲弘。"從之。其年八月庚子,太宗文皇帝神主祔於太廟。(《舊唐書》卷25·志第五)

這樣的存在,在禮法上來說並不值得儒臣們去吵吵,楊元后都沒有被儒臣攻擊,又不是首創的長孫後又怎麼值得讓儒臣們去批判呢?

大概會有人說,不能夠吧?你前面貼的資料明明有“文德皇后廟樂,請奏《光大》之舞。七廟登歌,請每室別奏。”這還不能夠說明長孫後是位列七廟之一?這樣認爲的人,怕不是對七廟有啥誤解吧!

03,唐初武貞時期的宗廟制度

唐朝建立後,在宗廟制度上依舊沿襲隋朝的“五廟制”,(唐朝太廟及遷祧詳見猴格以前宗廟文章),就是太祖+四親=五廟制。

貞觀九年(635)五月,太上皇李淵崩,諫議大夫朱子奢就建議改用“七廟制”,來突出皇帝至高無上的地位。所謂“七廟制”,就是太祖+六親=七廟制,或者是太祖+二祧+四親=七廟制。

所謂天子七廟者,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三昭三穆則自父祖而上六世,太祖則始封受命,以有功徳而萬世不祧遷者,本非第七世之祖也。(《五禮通考》卷11)

貞觀九年,髙祖崩,太宗詔有司定議,諫議大夫朱子奢請立七廟,虛太祖之室以待。於是,尚書八座議曰:禮,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晉、宋、齊、梁皆立親廟六,此故事也。制曰可。於是,祔弘農府君及髙祖爲六室。(《五禮通考》卷80)

太宗欣然採納,在七月增修太廟,把六世祖弘農府君李重耳奉進太廟,十月,把老父親李淵也升祔太廟,唐初的宗廟就從高祖朝的五廟制(實有四廟),轉變成太宗朝的七廟制(實有六廟)。

把長孫後算爲七廟主之一、把四親廟和六親廟當成四廟制和六廟制,很明顯是錯誤的,這樣認爲的人大概是連“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的基本常識都不知道。

不管是哪個王朝,在建國初期,一般情況都很難按照禮法規定湊夠五廟或者七廟。爲了與天子的身份相符,多半都是把開國皇帝的前幾代、既沒有功勳、又沒有聲望的先祖們奉入太廟。

但是,這樣做又產生一個新問題,這些先祖在太廟時,身爲灰孫子的受命始祖或者開國太祖就不可能正尊位去接受子孫祭祀,因爲那又違背“子不先食”的禮制,是不孝的,總不能太祖坐在正位,他爺爺太爺爺陪坐兩旁吧?

爲了解決這個問題,一般情況下就是把太祖虛位,正位不立神主,把太祖和他的祖宗們同列昭穆,等後世子孫入廟的多了,湊夠七廟時,就把太祖的前代祖宗們依次遷毀,再讓太祖正位。

所以,貞觀朝所謂的七廟,就是指虛位的太祖+六親(1李重耳+2李熙+3李天錫+4李虎+5李+6李淵)。所以!長孫後只是不算世數的配祭,並不是太廟的正神。

更何況,“七廟登歌,請每室別奏”中的所謂七廟,不過是泛指宗廟,比如隋朝明明是五廟制,但李淵進長安時還下令說禁止侵犯隋朝的七廟;再比如採用九廟制度的明朝世宗朱厚熜冊立方皇后,也說奉七廟主,這裏的七廟只是代指宗廟,並不是指七個廟主,此七廟非彼七廟撒。

隋留守衛文升等奉代王侑守京城,高祖遣使諭之,不報。乃圍城,下令曰:“犯隋七廟及宗室者,罪三族。”(《新唐書》本紀第一)嘉靖十三年,冊皇后方氏,······至日,皇帝御輅,皇后妃御翟車,同詣太廟。命官奉七廟主升神座訖。皇帝奉高皇帝主,皇后奉高皇后主,出升神座。(《明史》志第三十·禮八)

可能還會有人認爲,長孫後就算在太廟只是配祭,那她能夠享受帝王廟樂,也算是太宗爲她逾制吧?其實,長孫後那樣真稱不上逾制,因爲還有真正比她逾制的皇后,不但在太廟獨佔一世爲正神,還享受帝王廟樂,那才叫違背禮法的逾制呢!

04,位列正神的袝廟女性

第一個首創讓過世妻子位列太廟正神之一的是宋武帝劉裕,劉裕受封宋王后建立諸侯宗廟時,就把高祖開封府君劉旭孫、曾祖武原府君劉混、皇祖東安府君劉靖、皇考處士府君劉翹四親奉入宗廟,同時,還把過世的妻子武敬皇后臧氏也列入宗廟。

等劉裕建國稱帝后,增修太廟,又把六世祖北平府君劉膺、五世祖相國掾府君劉熙奉入宗廟,與之前五廟合爲七廟,仍然讓妻子臧愛親位列正神,獨佔一世。

需要注意的是,劉裕在位時,劉宋的太廟中不存在太祖虛位的情況,再從劉裕讓妻子獨佔一世可以看出他對傳統禮制的顛覆。另外需要指出,劉膺是劉裕的六世祖,卻被《宋書》誤記成七世祖,所以史書也得綜合着看,不能盡信書撒。

宋武帝初受晉命爲宋王,建宗廟於彭城,依魏、晉故事,立一廟。初祠高祖開封府君、曾祖武原府君、皇祖東安府君、皇考處士府君、武敬臧後,從諸侯五廟之禮也。既即尊位,及增祠七世右北平府君、六世相國掾府君爲七廟。(《宋書》卷16·志第六·禮三)

○宋宗廟登歌王韶之《宋書·樂志》曰:“武帝永初中,詔廟樂用王韶之所造七廟登歌辭七首。又有七廟享神登歌一首,並以歌章太后,其辭亦韶之造。”(《樂府詩集》卷8·郊廟歌辭八)

因此,要說長孫後的待遇逾制有點不知所謂,劉宋的武敬皇后臧氏纔是真正的逾制,不但被丈夫升祔太廟,還被列爲太廟正神之一,可惜的是,武敬皇后的廟樂失載。

劉裕爲何讓妻子在太廟中獨佔一世、位列正神呢?是因爲對妻子深厚的愛情嗎?

其實,拋開愛情,他這麼做的原因,有他出身貧寒而崇尚簡樸、提倡節儉的原因,也有他本人不拘泥禮法、無視士族奉行的宗法制度的原因,所以才直接把妻子升祔太廟與祖宗並列爲正神。

正是因爲他的標新立異,才被後世儒家衛道士批評譏諷,說他這樣做實在是駭人聽聞、荒誕不經。雖然劉裕的行爲被後世批評,但他把過世妻子列入宗廟爲正神的舊制又被南齊、南梁所沿襲。

其時武帝現存而臧後已沒。故以充一世數。······此真大可異事。厥後武帝崩。徐羨之等請以武帝配天南郊。以武敬皇后配地北郊。武敬即臧後也。此種典禮皆堪駭人。(《十七史商榷》·卷58·南史合宋齊梁陳書六·以婦人爲一世)

蕭道成爲齊王時,就把高曾祖禰四親和過世的妻子劉智榮立爲五廟,等他稱帝后,又增加六世祖和五世祖,與之前五廟合爲七廟,即廣陵府君蕭豹、太中府君蕭裔、淮陰府君蕭整、即丘府君蕭雋、太常府君蕭樂子、宣皇帝蕭承之、昭皇后劉智榮。

太祖爲齊王,依舊立五廟。即位,立七廟,廣陵府君、太中府君、淮陰府君、即丘府君、太常府君、宣皇帝、昭皇后爲七廟。(《南齊書》卷9·志第一·禮上)

劉智榮就成爲繼臧愛親之後,第二個在太廟獨佔一世,位列宗廟七正神之一的皇后,她比臧愛親更幸運的是,她的廟樂被史書記錄保留下來。

齊太廟樂歌······皇祖廣陵丞、太中大夫、淮陰令、皇曾祖即丘令、皇祖太常卿五室,並奏《凱容樂》,皇考宣皇帝室奏《宣德凱容樂》,昭皇后室奏《凱容樂》。(《樂府詩集》卷9·郊廟歌辭九)

昭皇后神室奏《凱容樂》歌辭:月靈誕慶,雲瑞開祥。道茂淵柔,德表徽章。粹訓宸中,儀形宙外。容蹈凝華,金羽傳藹。(《南齊書》卷11·志第三·樂)

南齊后妃中,除了劉智榮外,還有她兒媳婦、武帝蕭賾的妻子裴惠昭,在死後直接進入太廟。

蕭道成駕崩後升祔太廟,遷祧六世祖蕭豹,但是否與妻子昭皇后劉智榮合爲一室則史書失載,猴格個人揣測是他夫妻合爲一室了。

繼位的太子蕭賾追封早死的妻子、已經進入太廟的裴惠昭爲穆皇后,此時南齊太廟的格局依次爲:太中府君蕭裔、淮陰府君蕭整、即丘府君蕭雋、太常府君蕭樂子、宣皇帝蕭承之、高皇帝蕭道成、穆皇后裴惠昭。裴惠昭是否獨佔一世位列正神,史書也沒有記載,但裴惠昭的廟樂則流傳下來。

穆皇后神室奏《穆德凱容之樂》歌辭:大姒嬪周,塗山儷禹。我後嗣徽,重規疊矩。肅肅紵宮,翔翔《雲舞》。有饗德馨,無絕終古。(《南齊書》卷11·志第三·樂)

南齊之後的梁國蕭衍,也仿照宋、齊舊例,在立諸侯五廟時,把過世的妻子郗徽和四親並立爲五廟,讓妻子獨佔一世位列正神。不過,在隨後建國稱帝立帝王七廟時,蕭衍又恢復了晉朝的太祖虛位+六親模式,把妻子郗徽排除在帝王宗廟之外。

中興二年,梁武初爲梁公。······乃建臺,於東城立四親廟,並妃郗氏而爲五廟。告祠之禮,並用太牢。其年四月,即皇帝位。······遷神主於太廟。始自皇祖太中府君、皇祖淮陰府君、皇高祖濟陰府君、皇曾祖中從事史府君、皇祖特進府君,並皇考,以爲三昭三穆,凡六廟。(《隋書》卷7·志第二)

南朝皇帝把過世妻子列入皇帝宗廟,讓她們和祖先並立太廟,位列正神,按照昭穆排列次序,享受後人祭祀,可以說是對傳統禮制進行的重大變革,對傳統禮制來說,這纔是嚴重的違法逾制。

無獨有偶,不只是南朝皇帝如此,北周武帝宇文邕也讓一位女性位列宗廟,區別是南朝皇帝讓妻子位列宗廟,而宇文邕是讓老孃文宣皇后叱奴氏位列宗廟。

周宣帝宇文贇親享太廟時,叱奴氏就在宗廟獨佔一室,位置在丈夫周太祖宇文泰之下、周閔帝、周明帝、周武帝之上,她的專屬廟樂《皇夏》也保留下來。(也或許是褅祫大祭時,叱奴氏進太廟合祭)

○周宗廟歌庾信《隋書·樂志》曰:“周宗廟樂:皇帝入廟門奏《皇夏》,降神奏《昭夏》,俎入、皇帝升階,獻皇高祖、皇曾祖德皇帝、皇祖太祖文皇帝、文宣皇太后、閔皇帝、明皇帝、高祖武皇帝七室,皇帝還東壁飲福酒、還便坐,並奏《皇夏》。(《樂府詩集》卷9·郊廟歌辭九)

皇帝獻文宣皇太后,奏《皇夏》:月靈興慶,沙祥發源。功參禹跡,德贊堯門。言容典禮,礻俞狄徽章。儀形溫德,令問昭陽。日月不居,歲時宛晚。瑞雲纏心,閟宮惟遠。(《隋書》卷14·志第九·音樂中)

即使不算裴惠昭和叱奴氏,女性進入宗廟且獨佔一世、位列正神的有臧愛親、劉智榮以及郗徽,就算把郗徽也排除掉,長孫後所享受的待遇在臧愛親、劉智榮面前也不夠看,壓根不是一個檔次的沒法比較,長孫後只能去和楊元后比待遇。

更何況,在長孫後之前,她的婆母、高祖李淵的妻子太穆皇后竇氏也提前袝廟。

05,太穆皇后竇氏提前袝廟考證

唐高祖李淵太穆皇后竇氏是否在丈夫之前就進入太廟,這個和叱奴氏一樣沒有直接史料證明,唯一的依據,就是太宗曾在貞觀三年有事於太廟,在老孃神主面前哭倒不起的記載。

太宗貞觀三年正月戊午,帝有事於太廟,至太穆皇后神主悲慟嗚咽,伏地不能興,侍衛者莫不歔欷。(《冊府元龜》卷27·帝王部·孝德)

如果從這條史料記載看,竇皇后應該在太廟裏,但否定竇皇后提前袝廟者的看法是:武德年間只有四親廟,所以太廟沒有太穆皇后的神主,至於竇皇后神主爲何在太廟裏,應該是因爲貞觀三年正月舉行褅祭的原因,竇皇后的神主才得以臨時奉入太廟的。

真是這樣嗎?猴格的看法則與否定者意見相反,猴格認爲:竇皇后在死後就升祔太廟,和楊元后一樣,屬於不佔世數、不是正神的配祭,她的兒媳婦長孫後能夠入廟,就是參照她的例子。

這樣認爲的依據是什麼呢?很簡單,只要查查貞觀三年,朝廷是否舉行過褅祭沒有,太宗是否參加過該年的大祭就可以了。

太廟是一個王朝的合法與正統標誌,也是現任皇帝與祖先神靈溝通、祈求獲得福佑的媒介,更是向天下宣示“孝”的場所,所以,每個王朝初建的首要之事,就是建立宗廟,國之大事唯祀與戎嘛!把祖宗供奉在太廟,就要有祭祀活動,而在太廟中祭祀祖先的禮儀活動,分爲定期和不定期。

需要定期祭祀的,又有時祭和褅祫祭兩種,合稱爲正祭。所謂時祭,就是在四季的孟月和季冬舉行;而褅祫祭則是三年一袷,五年一褅,歷代都有不同。

不定期祭祀的稱之爲告祭,就是每逢皇帝繼位、廢立皇后或者儲君、親征、結盟、凱旋、獻俘等重大事件時,去太廟舉行的告祭之禮,表示現任皇帝對祖先的尊重,遇到大事、喜事都給祖宗報備一下,以示不敢自專之意。

其他不說,單說褅祫祭,前朝的褅祫祭各有不同,到了唐朝,自然又有變革,唐初是遵循鄭玄之說,將褅祫視爲不同的祭禮,“袷序昭穆,褅各於其室”。時間來到玄宗開元年間,又放棄鄭玄之說,改依王肅之說,褅祭也合祭祖宗,序列昭穆,從此把褅祫合爲一祭。

從這裏也可以看出否定竇皇后提前袝廟論者對褅祭的誤解,他把褅祭當成祫祭了,從唐初到開元年間,褅祫祭可是分開的,在貞觀三年,祫祭纔是合祭於太廟,而褅祭則是各祭於其室。更何況,貞觀三年的時候,大唐宗廟壓根沒實施過遷祧,祖宗們都在太廟裏蹲着,所謂合祭從何談起呢?

再說,在武貞初期,褅祫祭也並沒有實行過幾次,爲什麼呢?

高祖剛建國時,是因爲戰爭頻繁,無暇顧及禮樂,所有制度都沿襲隋朝;而宗廟裏只有四親,還不存在遷毀的問題,只要對宗廟進行四時祭就可以,褅祫祭自然無從談起。

等到太宗殺兄逼父上位後,國家也基本穩定,可以去搞搞文教方面,但是,太宗也沒有舉行過幾次褅祫大祭,見著史料的只有貞觀十六年(642)一次褅祭,除此之外,貞觀朝的褅祫祭活動都不見記載。

郭善兵先生在《中國古代帝王宗廟禮制研究》中根據《唐會要》記載認爲:太宗在貞觀十二年(638)舉行過祫祭。但據張華先生在《唐代太廟褅祫祭祀相關問題研究》考證指出:郭先生引用的《唐會要》資料是錯誤的,《唐會要》記載的貞觀十二年(638)條,應該是貞元十二年(796)的誤記。

因爲《唐會要》記事一般按時間來排列史料,褅祫也不例外,在本條前面講到貞元十一年,接下來不可能返回去記錄貞觀十二年,況且,在本條之後,接着講的是貞元十九年事(見會要卷十三十四),怎麼可能在貞元十一年和十九年之間夾記一條貞觀十二年?據此可知,貞觀十二年應該是貞元十二年的誤記,而這條考證則說明了,太宗貞觀十二年並沒有舉行過祫祭,那是德宗貞元十二年舉行的。

當然,不能說史料沒有記載幾次貞觀朝褅祫祭的事,就認爲貞觀朝的褅祫祭很少,可以從側面論證撒!依據開元二十七年商議褅祫時間時禮官的奏論記載,可以證明貞觀年間有按照鄭玄學說進行褅祫大祭,且不止一次。

謹按《禮記·王制》、《周官·宗伯》,鄭玄註解,高堂所議,並雲"國君嗣位,三年喪畢,祫於太祖。明年禘於羣廟。自爾已後,五年再殷,一祫一禘。"漢、魏故事,貞觀實錄,並用此禮。(《舊唐書》卷26志六褅祫)

按照這條史料可以知道,貞觀朝不止一次舉行過褅祫大祭,但是,又從史料正面記載的貞觀十六年褅祭可知,太宗朝並沒有嚴格按照鄭說規定的時間段去進行大祭,這點是需要讀者菌們注意的。

那麼,貞觀朝舉行的褅祫大祭,太宗李世民都參加了嗎?答案是否定的。

太宗在位二十三年,只有兩次親享太廟的記錄,一次是貞觀三年正月初十,一次是貞觀十七年四月十一。而且這兩次親享都不是正祭,而是不定期的告祭。

爲何這麼肯定?因爲在貞觀六年時,監察御史馬周曾經批評過太宗,說他從來沒有入廟祭祀過祖宗,“宗廟之享。未曾親事”。如果太宗參加過正祭,馬周不會如此批評他。

太宗二。貞觀三年正月十日。上有事於太廟。十七年四月十一日。親謁太廟。謝承幹之過。蘇冕曰。貞觀六年。監察御史馬週上疏雲。陛下踐阼已來。宗廟之享。未曾親事。遂使大唐一代之史。不書皇帝入廟之事。將何以貽厥孫謀。垂則來葉。且貞觀三年。已親饗廟矣。未知何事。致此不同。(《唐會要》卷13親饗)

綜上可知,貞觀朝就算舉行過褅祫大祭,但太宗本人並沒有親自參加,只是有司攝事而已。而太宗在他的一生中,只去過太廟兩次,第一次就是貞觀三年哭倒在他老孃神主前,前面已經論證過,貞觀三年太宗親享宗廟,並不是去進行褅祫大祭。

所以,這些論據足以證明:太穆皇后竇氏在貞觀三年時就已經在太廟裏安奉,只不過不算世數而已。長孫後能夠袝廟,則是因爲有婆母在大唐首開先例的緣故。

06,猴格說

太宗李世民兩次親享太廟,第二次是因爲貞觀十七年四月初一廢太子李承乾的緣故,特意親謁太廟謝承乾之過,但第一次貞觀三年正月初十謁太廟卻沒有寫明原因。

貞觀三年發生什麼事讓太宗親謁太廟呢?還讓他在老孃神主前哭到不能自己?

簡單捋一捋貞觀三年大事:當年正月初十,太宗親謁太廟在老孃面前慟哭,隨即在正月二十三,他爹的寵臣裴寂就坐事免,四月,退位後還賴在太極殿不走的太上皇徙居大安宮,在東宮顯德殿繼位的太宗李世民,才搬進太極殿,開始在太極殿處理政務。

三年春正月戊午,謁太廟。癸亥,親耕籍田。辛未,司空、魏國公裴寂坐事免。二月戊寅,中書令、邢國公房玄齡爲尚書左僕射,兵部尚書、檢校侍中、蔡國公杜如晦爲尚書右僕射,刑部尚書、檢校中書令、永康縣公李靖爲兵部尚書,右丞魏徵爲守祕書監,參預朝政。夏四月辛巳,太上皇徙居大安宮。甲子,太宗始於太極殿聽政。(《舊唐書》卷2·太宗本紀上)

這些事件之間是否有關聯呢?猴格想,太宗首次謁太廟,和後面一系列事的關聯,自然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是準備有大動作,對祭祀太廟興趣缺缺的太宗怎麼可能去親享太廟?

太宗爲何對祭祀太廟興趣缺缺呢?原因當然是因爲玄武門之變唄!他是通過手足相殘、逼迫老父得以上位的,他的行爲在儒家倫理上,不但是非法的,還是不忠不孝的,這自然成爲太宗的心病。

而太廟是皇帝供奉祖先、標榜正統、率天下以孝的場所,“褅祫大祭更是規模盛大,人員衆多,影響廣泛,自然更容易勾起臣民對玄武門之變的回憶。對太宗來說,這無疑是要竭力避免的,所以,太宗就選擇有意忽視宗廟祭祀之禮。”(張華《唐代太廟褅祫祭祀相關問題研究》)

正是因爲太宗竭力避免去面對祖宗,所以纔對太廟祭禮選擇忽視,這才引來貞觀六年(632)馬周對他不親自祭祀太廟的批評。但這並不能讓太宗克服羞見祖宗們的心理,所以,終其一生,就只去過太廟兩次,還不是正祭。

歷史上爲女性立廟的事,其實是史不絕書的,但身爲帝王正妻,在丈夫之前就升祔太廟的,的確爲數不多,有楊武元、竇太穆、長孫文德這樣不算世數、不爲正神、不序昭穆的配祭,也有臧愛親、劉智榮那樣、與祖宗並列爲正神、獨佔一世的前所未有的曠古奇聞。

在被禮教衛道士視爲驚世駭俗、荒誕不經之舉的臧愛親、劉智榮面前,楊、竇、長孫配祭之流又算什麼逾制呢?都不值得那些衛道士們提及好伐!

如此違背禮法、逾越制度的事情居然能夠發生,是女性地位的提高嗎?

當然不是了,只不過是當時新舊勢力的比拼而已,從劉裕逾制讓妻子位列太廟正神之一的事情,可以窺探出晉末宋初時,寒門對高門的衝擊力有多麼大,才讓不拘泥禮法在傳統宗法禮制面前佔據上風,讓封建女性堂而皇之的位列宗廟正神之位。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絡侵刪。

參考資料:見文中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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