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世纪城五期北侧的车库出口旁,四颗裸露的螺钉已经在此静静地待了两年。这些螺钉露出地面约10CM,对于往来车辆的轮胎来说,它们是“致命”的存在。好在,由于它们本是道闸箱的固定螺栓,位置比较靠边,车辆很难“踩”到。但隐患一直存在......近日,还是有人“中招”了。

▲(网络配图)

▲王先生当时拍摄的现场

王先生:“我是东亚五期的业主,6月5日早晨,我开车从地库出来时,车胎刮到了路边的钉子,直接爆胎了。据我观察,螺钉周边没有警示物也没有提醒标志,我认为小区物业应该对此负责。”

王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公司说明情况,但接待王先生的物业工作人员认为,此处螺钉存在了这么久都未见有车受损,说明螺钉不会对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影响,车损要归咎于王先生操作不当。

王先生则认为责任全在物业,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并写道歉信。

▲记者来到现场观察

▲东亚世纪城五期车库出口

那么,该处螺栓到底会不会影响车辆的通行呢?记者来到了事发地了解情况。

记者到达现场时发现,四根螺栓已经被切除,螺栓的位置的确在道路边缘,但对于某些驾驶员来说,难免掌控不好距离导致车损,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令记者疑惑的是,既然早就拆除了闸箱,裸露在地表的螺栓为何没有及时清除呢?

记者联系到了北京东亚时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的物业经理刘九伟。

刘经理:“此处的闸箱是18年1月份拆除的,之所以保留了地面螺栓有两个原因,一是为日后恢复道路闸箱留作备用,二是认为螺栓没有影响正常通行。事故发生后,公司已经将螺栓切除。”

刘经理还表示,由于王先生无法出具车辆在此处扎胎的证据,小区内的监控视频也没有拍到车辆被扎的关键信息,所以对于王先生的索赔诉求,物业公司无法认同,但他们愿意承担一半的责任,赔偿王先生150元。

对此,当事人王先生并不同意,他认为物业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王先生行车记录仪视频

双方各执一词,那么该怎么判断这件事情?从法律的角度又该怎么划分责任?记者咨询到了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律师连静。

连律师:“首先可以明确,作为物业公司,应该排除服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视频证据显示,事发地通道狭窄,虽然螺丝钉位置靠边,但地处出入门的位置,有安全隐患。问题的关键点就在于王先生能否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车辆确实在此受损。我们通过王先生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客观分析,车辆行进时向螺栓一侧打了方向,但记录仪的视频没有记录声音,听不到轮胎异响,不能体现一定是在这里剐蹭。因为普通侵权责任纠纷的举证原则是谁被侵权谁举证,王先生还需出具有效的证据。”

▲王先生受损车辆

法律层面向来严谨,但我们认为,很多事情的关键点,并不在于谁有没有证据,而在于处理问题的态度。

包头交通广播特约评论员:

“物业公司在处理问题时态度应该诚恳一些,要求业主出具证据没有错,但在业主没有办法出具证据的时候,是不是可以通过现有素材合理推断?业主的车辆进库时轮胎没问题,出库时发生爆胎,而出口地面确实有螺钉存在,通过简单的推理基本可以认定就是在此发生的车损,如果物业公司本着服务第一的原则,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灵活、需要变通,如果事事都要出具证据的话,我们的社会是不是太不和谐了呢?

在责任划分方面,两者都有问题。物业一方,小区内本应确保安全的通道内,明知存在可能伤车的螺钉却不及时处理,就等于埋下了安全隐患,物业也没有作出安全提示,这是物业的工作不到位。

当事人一方,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理应尽到观察的义务,螺钉靠近道路边缘,正常行驶的车辆本可以避开螺钉,但是由于驾驶员的观察不到位或者操作不当造成了车损,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我认为应该物业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

在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是物业的责任和义务 。不论车损事件有没有发生,物业公司都应该尽早切除裸露在地面的螺钉。这次是车胎在此划破,物业公司以“路中间行驶碰不到、车主没证据”的理由推脱。下次如果是行人因此绊倒受伤,物业会不会以“此处不是人行通道”这样的说辞不予处理呢?

单看本次事发后物业公司的“迅速处理”就说明,清除螺钉扫除隐患并不难,难的是物业公司如何实现对业主承诺的高品质服务。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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