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德媒曝出這句話,黃之鋒急眼:不是我說的

(觀察者網訊)香港國安法通過兩天後,德媒的一句話讓昔日的亂港頭目黃之鋒急了,忙發推解釋,別亂說不是我。

德國之聲援引德國《圖片報》2日的報道稱,黃之鋒在接受《圖片報》的採訪中說,“我請求德國政府看看香港發生了什麼事,併爲不公正發聲。”觀察者網查詢發現,無論德國之聲還是《圖片報》都沒有明確黃之鋒的這句話是什麼時候接受採訪時說的。

不過,在香港國安法出臺之際,德媒2日曝光的這句話,在當下語境非常搶眼。爲此,黃之鋒3日連發4推試圖解釋。

他先說,“我被告知我在一次媒體採訪中向德國政府發出請求,但報道內容並不準確,因爲我上週沒有接受過《圖片報》的採訪。”

黃之鋒還在這條推文中附上了原報道的報紙截圖。雖然他澄清上週沒有接受《圖片報》的採訪,但推文用詞含糊,並沒說清楚這話是不是他之前被採訪時說過的。

黃之鋒接着寫道:“事實上,我從來沒有在接受外媒採訪時使用‘不公正’一次來形容香港國安法。”他還煞有介事地說,“準確的報道也是捍衛香港自由的關鍵之一。”

字裏行間透露出,這事兒是德媒亂說,與我無關的意思。

儘管現在想撇地一乾二淨,但黃之鋒之前確實發表過類似的言論。在《圖片報》網站5月22日發佈的另一篇對黃之鋒的採訪文章中,黃之鋒稱,“我呼籲德國政府以及總理默克爾與香港站在一起。”

6月30日晚11時刊憲生效的香港國安法在正式出臺之前就對一些亂港頭目產生了強大的震懾力。

黃之鋒先是在6月26日“對號入座”,做賊心虛地對外媒說,自己是這項法律的“首要目標”。6月29日,香港國安法正式出臺之前,作爲“港獨”組織“香港衆志”祕書長的黃之鋒帶頭在社交媒體上宣佈辭職並“退會”。

緊接着,“香港衆志”的常委羅冠聰和敖卓軒,以及成員周庭也在紛紛“退羣”。“香港衆志”6月30日下午宣佈,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

除此之外,當天解散的“港獨”組織還有 “香港民族陣線”、“學生動源”和“香港獨立聯盟”等。

香港國安法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做了明確規定,每一類罪行最高都可判處無期徒刑,而且並不是只有武力方式纔算犯罪,那些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也算。之前暴力亂港者們縱火、扔汽油彈、砸地鐵等行爲,如果之後再有發生,可能直接就被列入“恐怖活動罪”這類了。那些爲外國或境外組織非法提供情報、直接或間接接受境外組織指使控制的、請國外向中國發動戰爭的、請國外操縱香港選舉的,都屬於“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範疇。

法案中規定的這些犯罪,在過去一年的“修例風波”中大部分暴力亂港者都幹過。不過香港國安法不設追溯期。第三十九條規定,本法施行以後的行爲,適用本法定罪處刑。這說明該法中涉及罪行和刑罰問題的條款不溯及既往。這一條款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普通法體系在追溯力方面“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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