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俗语讲:“工农兵学商”,这句话本意是在描述工人群体,是一个比较大的队伍。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这个群体中总是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例如工资拖欠,不交纳社保,无故扣工资,强行辞退员工,扣除福利待遇……

为了维护工人们的利益,维护3亿农民工,工伤工人以及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切身利益。近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连同财政部和司法部下发了有关《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了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渠道,以及要求。这对于广大的农民工、工人和女职工来说真是一个好消息。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一聊。

01谁能享受绿色通道的法律援助

根据最新出的规定:将能够享受法律援助的对象进行在扩大。对于经济困难的工人、低收入的群众、广大的农民工、有工伤职工和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这7种人进行法律援助。

02法律援助都有哪些范围:

《意见》中明确:对于企业拖欠农民工、女职工工资,拒不缴纳社保,克扣各种提成待遇,侵吞生育津贴等国家发放的福利,节假日并未按照国家规定的给予3倍奖金等,都可以到当地开设的法律援助救助站进行咨询服务;

03农民工、女职工如何进行维权

如果农民工、女职工等出现了以上的问题,跟企业协商未果,便可以进行维权。对于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农民工而言,可能还不能意识到如何保护自身利益,笔者总结了以下3点,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当地县级以上的政府和街道拥有对企业的监督权,对长期拖欠工资的企业具有监督和排查的责任,如果出现工资恶意拖欠,农民工可以去当地政府进行举报;工资方面,农民工可以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反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面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协调,并下发给执行部门;法律方面,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农民工可以去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找法律援助站,进行法律援助,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新规中也讲道:“鉴于一些农民工或其他的工人可能分不清哪些是需要法律援助的,哪些是不需要的。所以为了避免白跑一趟,可以先电话进行咨询。”同时,新规也强调:“要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能解决的都解决,解决不好的,也要提供对应部门的联系方式,便民,利民。”

如今,这份《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的指导意见》已经在7月份开始实施,希望日后会有更多惠农、利农、便民、利民的好政策出台,也希望企业在国家条文的约束下,给予工人最好的保障。那么,你对于这份新规出台有何想法呢?一起在评论区说出你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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