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鶻鷹”和所謂“2021年新飛機”的關係到底有多大,那肯定是有關係的。但海軍立項新飛機肯定是以各項指標爲準,如果“鶻鷹”的老平臺能夠達成海軍既定目標,那麼新飛機就很有可能是傳說中的3.0。如果“鶻鷹”作爲一款較爲老舊的科研測試平臺達不到海軍定下的技術指標,那麼新飛機肯定是立足於新平臺的。

但無論如何,601所在“鶻鷹”原型機中展示的部分概念和子系統,如雙中推矢量發動機、常規佈局、重視光電系統等概念,肯定會應用到新飛機上。這也讓我們不難推斷這款新型戰機的具體戰術指標:一款飛行性能更好的F-35C。

當然,這種“目標強敵”的新飛機如果2021年首飛,其技術狀態又類似於一款飛行性能更好的F-35的情況下,很多人擔心在“大國競爭”時代下,新艦載機會面臨“服役既落後”這樣的窘境。畢竟早在新飛機2021年首飛前,美軍F-35C艦載機已經實現了IOC,已經開始進入密集試訓階段。同時,美國海軍近期也立項了F/A XX項目,論證預研下一代艦載機的指技術指標。

這種擔心並不多餘,但是筆者認爲,我們還是應該樂觀看待沈飛的新五代艦載機,因爲受限於種種外部原因,新五代艦載機反而是一個“急也沒用”的項目。我國處於經濟高速發展期,軍費規模有限,同時航空工業的研發項目、型號項目,以及相關的技術指標都要立足於軍隊發展狀況。

對於“鶻鷹”改艦載機一事,需求最迫切的無疑就是海軍系統了,但海軍系統對於“新艦載機”的時間節點,也是定位在003航母下水以後——在此之前飛機定型了也沒用。003航母立項比較晚,直到十三五時期纔開始建造,今年纔有可能總段入塢合攏,明後兩年纔可能下水,2025年前後纔有可能生產戰鬥力。在殲-20A狀態完成定型的今天,在第一島鏈內活動的海軍面臨的空防壓力相對來講並不大,艦載機需求順位也比較滯後,自然投入的資源也不會太多。

沈飛的新五代機項目也因爲海軍的投入不足,導致“轉正”計劃擱置了一段時間。雖然003航母在立項之初就被要求有能力“能夠運作彈射起飛的艦載五代機”,但在具體的艦載機選型方面,海軍一直是“兩條腿走路”,同時要求彈射型的殲-15和新一代艦載機處於並存狀態。隨着十三五時期海軍主要水面艦艇力量“大建”走向尾聲,海軍有了能投資在航母作戰力量的富裕資源後才轉正沈飛的備胎項目,也就不足爲奇了。

而且新一代戰鬥機平臺,也受限於沈飛的產能和科研限制,不太可能在早些時候上馬。當前我國機隊雖然規模龐大,先進戰機絕對數量也多,但整體來看還有大量老舊機型亟待淘汰,而且空戰技術日新月異,很多尚有很長時間壽命的主力戰機也有升級的需求。

目前,601所和112廠的產品仍然是人民空軍的制空主力,在鬥爭激烈的2020年,兩款“沈飛”出品的重型殲擊機利用優秀的航電和飛行性能,在西部和東部兩個重點方向壓制了周邊國家和地區的戰機。尤其是西部戰區,近年來西部戰區兩個作戰旅換裝了殲-16戰機,這種航電先進的重型機剛剛列裝部隊不久,就在今年中印對峙期間掛載霹靂-15先進遠程空空導彈,在西線戰備執勤,應對了印軍的戰鬥機和特種機。

由於我國周邊國家的空軍機隊質量和規模在未來10年內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因此沈飛和112廠一年一個多旅(50架左右)的生產速度還得維持5年左右。因爲目前面臨的空防壓力大,601所和112廠的研發能力和產能都被壓榨的很死,預計到了十四五時期纔有富裕產能用於五代機生產。

在過去20年裏,航空工業最大也是最重要的項目就是殲-20戰鬥機的研製和定型。殲-20是動員了整個航空工業的國家重點項目,動員了大量的科研資源,同時沈飛負責了大量戰機國產化和國產化改型任務。因此,直到現在殲-20大部分技術基本定型後,加上沈飛的項目進展順利,北所啓動艦載機研製項目才擁有了足夠多的資源。

不過我們也不用對新飛機的進度過於悲觀。我們畢竟是全球第二個獨立成功研製五代機的國家,這使得“鶻鷹”的研發並非是無根之萍。新世紀以後我國航空工業水平提升飛速,和當年718工程立項時不可同日而語。而且航空工業目前已經走完了殲-20的研發定型流程,對五代機的諸多特點已經比較熟悉,各個廠所院校都成功研發一批媲美強敵的航電、武器、動力等子系統,航空工業在研製一款技術狀態和殲-20相仿的第二款五代機時會更加輕車熟路。

同時,立項首飛晚不一定代表服役晚。對於我國的航空工業來講,新世紀以後,廠所內部搞的試驗項目、自研項目很多都在項目成熟以後被軍方快速立項定型,比如今天近百架轟-6K系列,當初就是西飛搞的廠所試驗項目,世紀初立項以後就很快走向定型。殲-15立項和首飛前後差距時間也不大,而北所在殲-15之前也對艦載機項目進行了較長一段時間的預研和論證,有些預研工作甚至可以追溯到1996年。儘管孫聰經常抱怨北所“重型號 輕預研”,但對於“鶻鷹”這款重點型號來講,長達8年的時間裏,北所的確已經完成了大量子系統的論證,雖然新的戰鬥機像殲-15那樣做到“首飛不久即可定型”有些困難,但其定型時間也會比舉全國之力的殲-20短。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面臨着“艦載五代機”客觀存在的難題。研製一款五代機不容易,海軍用艦載機面臨的挑戰自然是更多。而目前我國航空工業雖然已經有了四代艦載機的研製經驗,走完了四代機的研發定型流程,擁有了一定的技術積累。但這並不意味着艦載五代機研製會更加順利。

儘管我們不用面對當年蘇聯在庫茲涅佐夫艦載機選型上面臨的“只有T-10可用”難題,相關的艦載機型號早在003立項前就已經開展預研,但在具體性能上,航空工業還是要在機體尺寸、翼面積、整體結構、動力系統、彈射起落架、彈射阻攔鉤,以及至關重要的重量等各方面斤斤計較,“摳細節”是每種艦載機必不可少的一步。

同時,作爲全球第二款艦載五代機,中國的航空工業要面臨一個更加空白的領域。如何在海上嚴苛的鹽霧環境下保持較好的艦載五代機可靠性和出勤率,如何確保機身表面的隱身材料和塗層對於鹽霧環境的防護效果,這些相關領域的研究,當年對於美國人而言都是從零開始的新領域,而我們遇到的苦難不會比美國人少。

不過好在新艦載機即便是在2025年以後服役在003和004號航母上,也不會面臨太大的換代壓力。根據目前的全球軍備發展狀況,屆時全球除了F-35機隊相對普及以外,其整體技術條件受限於美國對外援助規模有限,發展程度並沒有冷戰時期那樣爆炸式的提高,新一代艦載機依然擁有技術優勢,且可以依託我國較強的體系優勢壓制周邊國家海空軍戰機。而美軍的“艦載五代機”優勢也並沒有想象中那麼誇張——根據美國海軍目前的計劃,F-35C項目進入印太地區服役也是2022年以後的事情,2025年美國航母,包括新銳的福特級也剛剛完成F-35C的換裝。

討論601所的戰鬥機項目,口水之爭是免不了的。這種口水之爭不僅僅存在於論壇網友之間,也存在於軍方和航空工業內部,當然工業口和軍隊方面的爭執和目前網上爭吵的方向完全不一樣罷了。無論如何,目前對於艦載機的信息都是基於猜測,筆者對於艦載機立項的細節定然是不知道的,知道的也不會寫在軍評裏。但隨着近年來外部鬥爭環境變得激烈,我們還是希望航空工業能夠早日拿出一款足夠先進的五代艦載機,維護祖國利益和海疆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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