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市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培军主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地市督办会和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办理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广东省院《关于在办理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中加强与法院会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的通知》以及梅州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精神。

最后,李培军检察长结合上半年扫黑除恶工作存在的不足,对下一步推进“六清”行动进行部署。他强调,全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部署上来,对标对表“六清”行动目标和建立长效常治机制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查缺补漏强短板,切实将上级会议、文件精神落实到位。要按照“案件清结”的要求,在6月底前对一季度受理的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全部提起公诉,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案件任务。二是加大引导侦查力度,提升引导侦查的质量,按照要求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同时强化与法院的案件会商工作,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加强“打伞打财”力度,充分用好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这项职能,坚持把线索摸排作为涉黑恶案件办理必经环节,认真做好涉黑恶线索移送及督促核查反馈工作。同时,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和判决执行的监督力度,坚决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四是结合办案,积极探索长效常治机制建设。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聚焦社会治理环节、监管环节的漏洞和短板,深入调研分析,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对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管理漏洞和短板及时预判预警,推动打击、惩治、管理、建设的长效常治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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