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建立初期,由于南明王朝的存在,特别是郑成功收复台湾这一事实的存在,满清开始了禁海令。

最初始的主要目的就是禁止对台湾进行贸易。主要想达到让台湾生活物质匮乏和军事物资匮乏的目的,为清朝统一台湾打下基础。

当时主要有两项命令,一是《禁海令》,2是《迁海令》。

公元1656年,清顺治13年,大清朝颁布了《禁海令》。在命令中严格规定,一切商船和民船不得私自进入海域,而且也不能将大陆的产品和货物与郑成功所在的台湾进行海上贸易。所有触犯此法的人员,无论你的官儿多大,还是你是普通老百姓,一律被处以极刑。

而且还开启了告发制度,只要你告发就有奖励。

这样一来,临海地区就人心惶惶了。不但如此,而且还规定如果有属地领导人不告发的,也要被问斩首。并明确规定:不允许片帆入海!

这样就厉害了,小帆船如果进入海中捕鱼,即便是渔民,也要被处以极刑,这就是禁海令的威力。

《清世祖实录》中清晰的记载,公元1660年6月,也就是顺治17年,清朝在厦门作战失败,浙江监察御史上书皇帝,认为,全国所有的税收大部分来自于东南地区,然而由于郑成功的军事力量存在,一定程度上对闽浙江三省的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说必须实施迁界。

当时的清朝考虑很多,如果从根本上扫除郑成功的军事力量,因为要跨海作战,必须要具备很多的船只。这样一来就会耗费朝廷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而不习惯海战的满清子弟,十有八九打不过一直就在沿海地区生活的郑成功的兵力。

所以这名搞笑的监察御史就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

东南地区以防御为主,主要断绝郑成功的物质来源。福建和浙江沿海地区由朝廷派出官员进行防守,从而达到互相支援,如果郑成功来骚扰,等待他们的,那只有坐以待毙。

因为大清刚刚成立,所以顺治皇帝十分重视这一建议。

公元1661年8月,清朝颁布《迁海令》,其中包括: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沿海的居民,向内陆迁移30~50公里左右。这样就促使沿海一带形成一个无人区,这样一来,郑成功的部队骚扰也没有什么作用,而且也获取不到一些战略物资的储备。

这一规定更加严厉,如果私自外出,超出边界的话就会被处以斩首。

就这样许多老百姓就离开了故土,被迫进行向内迁移。

就这样,以前迁移的地址为准,沿海地区开始挖起了壕沟,并且四处建造起了高大的城墙,清朝军队每隔5里设置一个炮台,每30里就要屯兵。

就这样,清朝的禁海令一直延续下来。直到1840年英军军舰的一声炮响,把这一界限给打开了。

在一定程度上来讲,清朝的禁海令完全与世隔绝,与外国商船并无来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清朝皇帝以万国来朝自居,心中无形的妄自尊大的心理便产生了。

由于得不到外界最新的科技和军事方面的消息,晚清时期的清朝便陷于被动。所以说,禁海令开启了满清闭关锁国的浪潮,最终由于这种特别保守的政策,导致了晚清赔款割地的悲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