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近日报道,河南郑州市一小区的一位女业主受到了惊吓,当时,她正一个人在家洗澡,没想到物业却不停敲她家的门,她当场就吓哭了,发信息求助。

据该女业主说,物业之所以威胁她不许关门,是因为她丈夫昨天在业主群内,抱怨了小区内外来车辆随便进小区的事情。

原来,该小区经常有外来车辆将车停在小区内,导致购买了停车位的业主们,只能将车停在外面街上,还有被贴条的风险,业主们自发在小区门口拦截,不到一个小时就拦下了十几辆外来车辆。

当业主们来到小区物业讨个说法时,负责人态度较差,竟提出让业主们自行查看小区内已停车辆,对外来车辆进行举报,物业说,七月初他们通知过业主,这几天可能会有一些外来车辆进出小区,他们会尽量保证停车位优先业主使用。最后,物业采纳了业主提出的,给每户办理一张电子卡的建议,承诺在七月底之前完成逐户登记。

管理小区内停车位不被外来车辆使用本来是物业的职责,但本文中的物业,并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在业主提出质疑时,试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到业主身上,还威胁业主,这样的行为难免不让业主们愤怒。

近日,青岛一小区物业更是被业主送上了“不负责任”的锦旗,原因是该小区物业收费没有标准,有人生病物业不让救护车走近路进小区,业主发现门锁被撬通知物业后,保安四十分钟才到达现场,诸如此类的事情让业主们忍无可忍,但是物业却没有丝毫改正的迹象,他们不得已才送了“锦旗”。

物业与业主本来是共生的关系,业主每月缴纳的物业费,就是物业应当为小区和业主们负责的保障和前提,但如果物业与业主相处不和谐、物业不负责任、不积极解决问题,会导致双方关系出现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业主得到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物业管理与广大业主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涉及社会稳定,但如果物业和业主之间出现了纠纷,这将严重不利于小区的管理和正常运行,如果遇到物业不负责任的情况,业主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确保小区内服务的正常运行呢?

遇到不认真履行服务合同的物业,业主们首先可以做到的就是拒交物业管理费,但是需要有正当理由。物业要求业主缴纳不合理费用、物业服务过差、未经合同提供服务、物业要求提前交物业费等情况,都是相关规定中明文说明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况,拒交物业费并不是业主贪小便宜,而是通过此办法给物业施压,迫使其停止不负责任的行为,做出改正。

很多人担心,物业是否会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处罚,答案是否定的,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物业不是行政主体,没有做出处罚决定的权力,物业和业主之间是平等的,是靠签订的服务合同来维系,如果物业擅自“处罚”业主,业主有权利向相关部门举报此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近年来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成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好办法,一个小区的业主刚开始总会有些生疏,部分无良物业就是吃准了这一点,才对业主们的诉求置之不理,因此,业主们应该团结起来,用集体的力量给物业施压,倒逼物业向好发展。

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可以自行推选业主代表,走法律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成立业委会,只要支持的业主人数达到七成以上,就可以合法成立,正规完备的业委会具有合法权利,且受到法律和各级部门的官方支持,可以和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协同合作,这样一来业主的合法权益有了保障,也不用再担心物业不负责任。

物业本就是“管理即服务,服务即管理”的组织,只有将服务和管理相结合,才能保障业主的权益,赢得业主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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