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十里不如你》播出已經3年了,卻被牽扯出受賄案。

近日浙江湖州市法院審理了一樁受賄案,金額高達488W,和電視劇《春風十里不如你》有關係。

《春風十里不如你》改編自馮唐的小說《北京北京》,由周冬雨、張一山領銜主演,2017年7月在網絡平臺某酷播出。該劇不同於早期狗血青春片,也區別於校園甜寵劇,90年代的大學生具獨有的文藝和糾結。張一山出演的男主角秋水在渣男的臨界點上瘋狂試探,周冬雨出演的女主角肖紅,在作的道路上不斷前行,男女主角的人設並不討喜。

法院判決文書的被告陶燕是浙江衛視總編室前主任,屬於體制內的幹部,負責影視劇購銷,自制劇製作和版權管理,主管7個重要部門,手握購買影視劇的大權。

判決書中交代了她的犯罪記錄,《春風十里不如你》最大投資方東海麒麟公司法人胡某爲得到陶燕的關照,不再需要投資人的情況下同意讓陶燕投資。陶燕因資金問題向第三方公司負責人熊某借款,以第三方公司的名義投資電視劇《春風》。

1200W的投資獲得了2320.2094W的回報,這筆款項也打到了第三方公司賬上,由於第三方公司經營不善,最終只給陶燕488W的投資回報。

仔細閱讀這份判決書發現,被告陶燕名爲投資《春風》其實並沒有拿出本金,而是由第三方公司和東海麒麟公司簽約並自掏腰包,但是最終陶燕獲得了488W。

陶燕這招就是空手套白狼啊,東海麒麟和第三方公司忌憚她都是是因爲她的職務。

最終陶燕被判5年,罰款50W,488W上繳國庫。

利用職務之便以權謀私,這樣的懲罰力度夠了嗎?

《春風十里不如你》的出品公司裏有泰洋川禾,周冬雨工作室。

泰洋川禾是當是周冬雨的經紀公司,直到今年4月雙方結束合作關係,合作時間長達5年。

《春風十里不如你》周冬雨作爲出品人之一,在聯合出品人一欄赫然有她的名字。

既是主演又是出品人這種現象很常見,高片酬的演員以部分片酬作爲投資款,影視劇獲得利潤之後按比例分配,將藝人和影視公司捆綁在一起,減少影視公司的風險又激發演員的積極性,一舉兩得。限薪令發佈之後,也成了演員鑽漏洞的好方法,依舊能獲得超高片酬。

周冬雨在《幕後之王》裏出演女主角片酬高達1.09Y,男主角羅晉的片酬高達7700W,喫瓜羣衆驚歎不已啊,工作3-4個月就能享受普通人好幾輩子都掙不到的財富,貧富差距大到令人瞠目結舌。片酬數據來源於影視公司的財報,完全有可信度。

周冬雨前有上億片酬,後又攤上《春風十里不如你》身負女主角和出品人雙重身份,最近鬧心事兒比較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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