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樓上有人往下扔水袋,11歲“熊孩子”乾的)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青奧警務站接到羣衆報警,稱樓上有住戶往下扔水袋,已經扔了10多次,其中好幾次差點砸到小區居民。民警調查後發現,這些水袋是住在28樓的一名11歲男孩扔的,最後民警將男孩及其家長帶到派出所,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報警住戶告訴民警,當天上午,每隔五六分鐘,就有一個裝滿水的塑料袋從樓上扔到樓下的地面上,樓下居民拉起警戒線也沒用。民警趕到事發小區瞭解情況時,突然一個黑色的水袋掉到地上,民警抬頭看,但沒能確定拋物者的具體樓層。就在這時,一名住戶急匆匆地找到民警,稱她剛剛拍到了拋物者從窗邊扔水袋的照片,可能對民警調查有幫助。

△民警檢查現場

民警根據她提供的照片,一戶一戶進行排查,最後在28樓找到了拋物者——一名11歲的男孩。當時,男孩一個人在家,他說自己覺得好玩,就把水裝進垃圾袋裏,再從窗邊扔下去。民警隨後聯繫了男孩的家長,一開始家長不以爲意,稱之前已經批評過兒子,但孩子沒聽進去。

民警教育男孩及其家長," 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多次實施的、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又實施的、在人員密集場所高空拋物的,要從重處罰。 " 當事男孩半天內從高樓往下扔水袋達10多次,雖然沒有傷到人,但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安全隱患很大。

最後,民警將男孩及其家長帶到派出所,再次進行法制教育。民警提醒,高空拋物非常危險,情節嚴重者面臨追究刑事責任,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家長們一定要教育孩子,認識到這種行爲的危險性。

(警方供圖)

羅崇緯 本文來源:現代快報 責任編輯:羅崇緯_NB1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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