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網7月8日訊 7月7日,海南省衛健委發佈《關於印發海南省醫療機構長期處方管理規範(試行)和海南省長期處方藥品目錄(試行)的通知》。其中,長處方藥品目錄囊括了137個品種,並分爲高血壓、糖尿病、血脂異常、慢阻肺、慢性腎臟、腦卒中、慢性前列腺、慢性心力衰竭、其他常用慢性病9個類別用藥。

梳理該目錄發現,多個國家集採品種,包括阿託伐他汀、阿卡波糖、氯吡格雷、厄貝沙坦等均位列其中,另外也納入了很多臨牀常用大品種,如胰島素類、布地奈德、二甲雙胍。此外,也收錄了一些新藥,像羅沙司他等。

值得關注的是,按照國家衛健委最新要求,鼓勵各地明確可開具長期處方的病種目錄、用藥範圍和管理制度,後續將有更多省市發佈長處方藥品目錄。在業界看來,長處方政策有利於增加藥品使用的依從性,納入長處方目錄的藥品或迎來增量預期。

醫保、基藥、國採藥品優先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冠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最新發布的《關於做好當前慢性病長期用藥處方管理工作的通知》,鼓勵結合各地實際,制訂完善針對慢性病患者的長期處方管理政策,明確可開具長期處方的病種目錄、用藥範圍、管理制度、安全告知等要求,減少患者取藥次數。醫療機構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滿足需長期用藥(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療的慢性病患者的醫療服務需求,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一次可開具12周以內相關藥品;必要的檢驗檢查和常規復查等,可指導患者在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並通過電話隨訪等多種方式加強遠程指導。

在國家衛健委的最新要求下,海南指出,省衛健委公佈本省長期處方適用疾病病種及用藥藥品目錄,各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制定本機構長期處方適用疾病病種及用藥藥品目錄,優先選擇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及國家集中採購的藥品。並明確:治療慢性病的一般常用藥品可用於長期處方。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易製毒藥品、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的使用按照《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生物製劑和抗菌藥物(治療結核等慢性細菌真菌感染性疾病的藥物除外)不得用於長期處方。

首次“長處方”量不超過4周

據瞭解,長期處方適用於臨牀診斷明確、用藥方案穩定、依從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穩、需長期藥物治療的慢性病患者。

對於開具長處方的資格,海南也進行了一定限制:開具長期處方的醫師及其所在醫療機構,應當具備對患者所患疾病進行評估的能力水平和設備設施條件,保障患者長期用藥的質量和安全。基層醫療機構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可以通過遠程醫療等途經在具備條件的上級醫療機構指導下開具。而使用長期處方的患者應當與所在社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且協議在有效期內。在診療過程中,對符合長期處方條件的患者,醫師應當主動提出長期處方建議。

開具長期處方時,應當根據患者診療需要,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情況下,確定處方量。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一般在4周內,最長不超過12周。首次就診開具長期處方的處方量不得超過4周,再次就診經接診醫師嚴格評估,可延長至12周以內。同時,首次開具長期處方時,應當在患者家庭醫生簽約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由具有與疾病診療相關專業的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再次開具長期處方時,可根據就近、就便、可及的原則,在患者家庭醫生簽約所在醫療機構,或其他醫療機構開具。

海南也強調,將結合疫情防控督導等工作對各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將給予通報,造成不良影響的將進行追責。

處方下沉提速

長處方政策的出臺一方面讓慢病患者“少跑腿”、在家門口就近取藥,增加了患者藥品的可及性,提高了患者的用藥連續性和依從性,並節約了患者的時間成本和醫療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以減少慢病患者就診次數,優化門診效率。

近年來,全國多地陸續出臺政策探索慢病長處方的落地。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這一政策的快速實施。據瞭解,疫情防控期間,北京提供長期處方服務。1月23日至3月25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長期處方服務96.7萬人次,其中三個月長期處方服務37.4萬人次。長期處方服務量是2019年全年服務量的29倍。

隨着長處方政策的鋪開,其將與堅持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政策相輔佐,處方下沉加速。此同時,按照長處方政策,醫師開具長期處方後,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者社會零售藥店進行調劑取藥,處方外流釋放積極信號。不過,也有藥店表示,大部分長處方還是留在醫院,拿到長處方的機會並不多。伴隨長處方政策的落地,以及可能帶來的相關藥品用量增加,各藥企、藥店需積極調整策略方能抓住這波市場紅利。

海南省長期處方藥品目錄(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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