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許多人來說,房子的意義不僅是能夠遮風擋雨,更是給我們一個真正家的感覺。確實從我們的傳統思想來講,有一所屬於自己的房子,才能夠算得上是家。爲此越來越多的人在有閒置資金之時,都會選擇購買一處房產,浙江杭州的張女士在當地購買了一處價值400多萬的房產,可是正因爲這套房子,張女士遇到了一些麻煩事兒!

張女士這套房子是買的二手房,不過她所購買回來的就是毛坯房,裏面所有的東西都是開發商所建成的樣子根本就沒有動過。張女士買完這套房子之後,只帶家人來看過一眼,考慮到在48樓層高太高,張女士的母親患有心臟病,而小女兒又太過頑皮,所以一家並沒有入住。

爲此這套價值400多萬元的房產,一直空閒着,可是在前段時間,張女士突然接到該小區物業的電話。物業的工作人員告知張女士,需繳納房子內所產生的水費1萬多元。張女士當時就有點懵,自己從未在此居住過,何來水費一說?張女士覺得小區物業有點欺負人了。

但物業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物業所登記的信息,張女士的房子水費欠費1萬多元。張女士詳細覈實過之後發現,自己家房子內,開發商之前所裝的水龍頭出現了漏水的狀況。所以她猜測可能是因爲水龍頭漏水造成水費累積1萬多元。

但張女士認爲,這筆費用不應該自己一人承擔,小區物業也存在一定責任。

不過小區的物業工作人員卻認爲在張女士房子空置之前,他們已經提醒過張女士將水管的總閥門關閉,但張女士一方並沒有照做,這才造成漏水現象。爲此物業方面不承擔相應責任。

張女士表明,在物業與業主的協議上明確有顯示,空置的房子需每月巡查一次,但該小區的保安只巡查到19年的5月份便停止了。況且出現漏水的水龍頭屬於開發商安裝,開發商的交付承諾書上寫着五金件的保修是兩年。

不過水龍頭的保修期已經過了,但至於水龍頭究竟是何時壞掉的,這也無從查證。但是作爲小區,寶安一方,沒能履行對業主的承諾,每月對空置房子巡查一次,很明顯小區應承擔相應責任。

在雙方協商之下,小區物業部門表示,在之後會與張女士進一步溝通協調,確定這1萬多元的責任劃分。

在此事件之中,張女士作爲業主一方將空置的房子以交予物業部門來管理,但物業方面的工作人員並沒有履行對業主的責任,這才導致水管漏水,水費欠費1萬多元。但物業方面對此一再推脫,着實令業主感到心寒。

不過張女士,心確實也挺大的,價值400多萬元的房產空置近一年,想必也是大戶人家。不過也希望張女士在此後與物業能夠協調一致,爭取早日將此事件解決。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