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苟哥解說 本文原創

花4000買的限量球鞋被燒燬,男子當場氣暈,快遞:賠你500

所謂人靠衣裝馬靠鞍,漂亮的衣服穿在身上確實能趁的人更好看。不過近年來服裝市場一直不溫不火,而鞋子市場卻步步高昇,甚至許多出手闊綽的老闆花幾千元乃至上萬元買一雙鞋子。很明顯,這個價錢買的鞋子已經遠遠超過了鞋子本身的實用價值,爲此出現了很多人買鞋再轉手以獲取利益。不過這種方式還是存在許多風險的,家住杭州的蔣先生最近就遇到了這樣一件事!

蔣先生前段時間在網上搶到兩雙價值4千元的限量版籃球鞋,蔣先生的朋友得知後便請求蔣先生把鞋子轉手給他。耐不住朋友軟磨硬泡的蔣先生,便答應了他的請求,於是在4月20號通過當地的快遞站點將鞋子寄出,收貨地點是義烏,因爲距離並不遠,蔣先生覺得不會有什麼意外,鞋子也就沒有保價!

可是在蔣先生寄出鞋子兩天後,朋友依然沒有收到,於是蔣先生便通過網絡查了一下快遞情況。可物流信息上顯示的卻是兩天前的信息,依舊停留在杭州。蔣先生立即與相關快遞客服取得聯繫。

客服次日回覆蔣先生稱,蔣先生快遞所在的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快遞起火了,鞋子也被燒燬了。蔣先生當場氣暈,要求快遞方原價賠償,快遞方也沒有推脫責任,但要求蔣先生提供當是鞋子的購買信息。

蔣先生將鞋子的信息發給快遞方後,快遞方卻表示有問題。因爲蔣先生髮的鞋子信息是4月27號的購買信息,而蔣先生所寄出的快遞是4月20號,時間上是對不上的,快遞方無法得知蔣先生所買的鞋子是不是正品,所以快遞方只賠償500元。於是蔣先生又將自己在購物平臺上購買的鞋子信息發送給了快遞方,但快遞方依然覺得有問題。

因爲在蔣先生所發的購買信息上,鞋子的購買金額是3499,但蔣先生卻要求賠償4000元,快遞方覺得在鞋子的真正價值上存在爭議。

蔣先生表示,之所以要求賠償4000元,是因爲這雙鞋子是限量版,自己買的時候雖然是3499,但是現在已經溢價至4千元了。不過快遞公司對此並不認可,在之後雙方會繼續協商,爭取商議出合理的解決辦法。

在我們的認知裏,快遞的保價應該是基於丟快遞,或者快遞損壞的保價,但是像蔣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快遞在運輸途中燒燬,理應由快遞方負責。雙方之所以糾結,無非是因爲快遞方對蔣先生鞋子的價值存疑,而蔣先生認爲自己的鞋子存在溢價,所以導致此事遲遲無法解決。

不過在雙方進一步溝通之後,相信一定會得到各種滿意的答覆。

其實鞋子作爲一個人們日常穿着的用品,我們只需考慮它穿得舒不舒服,好不好看就可以了,至於它會不會溢價並不應該過多關注,畢竟它的成本在那擺着,如果沒人去購買這些定價過高的商品,相信很快它便會降價。

對於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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