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九大後落馬虎中,這個“佛系虎”創了一個“唯一”

來源:北京青年報

撰文 | 餘暉

受審兩年多後,“河北虎”張傑輝被判了。

7月10日上午,張傑輝因受賄罪被判了15年,他斂財的數額超1.27億。

5月受審的陝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被控斂財超7億,昨天受審的“海南虎”張琦,被控斂財1.07億餘元。

從刑期來看,斂財過億的官員多數被判無期,也有的被判死緩且終身監禁,像張傑輝這樣被判了15年的,還有斂財超1.56億的“河北虎”張越,最終的刑期也是15年。

“佛系虎”的另一面:升官、發財

張傑輝,男,漢族,1957年1月生,今年63歲,遼寧寬甸人,東北大學文法學院科技哲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哲學博士學位。

張傑輝曾在遼寧、河北兩地工作。

公開資料顯示,在遼寧期間,他擔任過盤錦市委常委、副市長,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省委副祕書長,鞍山市市長、市委書記。

2010年8月,時任鞍山市委書記的張傑輝跨省到了河北,擔任河北省副省長,2017年1月轉到人大任職,2017年12月被查。

一個細節是,張傑輝在任鞍山市委書記(2005年12月至2010年8月)時,鞍山市長是谷春立(後任鞍山市委書記、吉林省副省長,已被查)。

據媒體此前披露,谷春立風頭強勁,一手主導了鞍山的大規模拆遷改造,手段蠻橫粗野,被稱爲“谷扒”,至今仍留下大量爛尾工程。 

而身爲市委書記、實際上的一把手,張傑輝在這個過程中幾乎看不到任何作爲。既沒有對這種出格的行政行爲在政治上把關,也沒有發揮黨內監督的主體責任。

他離開鞍山後,當地人評價他“性格懦弱”,甚至說他當市長時被書記壓制,當書記時被市長壓制。

不過,這位“佛系”的“老虎”,在升官、斂財方面可並不“佛系”。

在升官方面,張傑輝問題不少,其中一個就是“爲提任副省級領導幹部搞拉票等非組織活動”。

在斂財方面,他的數額可超過了當年風頭強勁的下屬。

據法院審理查明,張傑輝收的第一筆錢,是2001年擔任鞍山市長時,從那時起至2017年,他在遼寧、河北大肆斂財,數額高達1.27億。

而他當年的下屬谷春立,斂財數額是4365萬,最終獲刑12年。

十九大後落馬虎中,他創了一個“唯一”

還有一個細節值得關注。

張傑輝是2017年12月被查的,2018年10月就已經受審,但從受審到宣判,歷時近2年。

這樣的情況,非常罕見。

政知君注意到,十九大後落馬的“老虎”中,已經有24人獲刑。張傑輝是唯一一個從受審到宣判歷時兩年的“老虎”。

刑訴法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2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3個月。

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斂財過億、獲刑15年的背後

從斂財數額上來看,斂財過億者多數被判了無期甚至更重。

比如,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受賄4.49億)、雲南省委原書記白恩培(受賄超2.46億)均是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再比如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陳樹隆(受賄超2.7億),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受賄超1.7億),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受賄1.53億)等都是被判了無期。

受賄過億但被判有期徒刑的,除了這次的張傑輝外,還有一人——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張越。

張越是2016年4月被查的,2017年4月受審,2018年7月被判了15年。法院方面提到,張越斂財數額超1.5億。

不過,張越有減輕處罰的情節。

法院方面稱,張越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歸案後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問題,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大部分已退繳,依法可對其減輕處罰。

而張傑輝,也存在減輕處罰情節。

法院稱,張傑輝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線索,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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