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興區埭溪鎮聯山村黨總支委員柯步金在負責民政殘聯工作中不認真履職問題。2015年至2019年,柯步金在負責聯山村民政殘聯等工作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低保戶戶口遷出、家庭變化等情況掌握不及時、瞭解不深入,導致相關低保戶低保金錯誤發放或者未及時調整,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6月,柯步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905萬元已挽回。

(湖州市紀委市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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