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我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新阶段。泾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新模式,有效破解监督制约难题,主动延伸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触角,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后,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逐条学习和理解,联系日常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努力推进“执法者先学法”的工作理念,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二、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执法

为提升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与县司法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今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强有力的规范作用。

三、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为有效破解监督制约难题,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将检察监督工作实现从事后监督到适时实时监督和全程监督的转变,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力度、保障监督效果,进一步促进司法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进一步确保从源头上落实司法公正、人权保障,从而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四、将回访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变成常态化适时实时监督

今年以来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对社区矫正对象回访工作推迟到五月份开始,我们以入户回访方式进行,了解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状况、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方面情况,全面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调整矫正措施,加强监管稳控,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作者:第三检察部 王 媛

编辑:政治部 蔡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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