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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1日是第16个中国“航海日”。

“世界海事日”最早出现在1978年,由于当年3月17日正值《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生效二十周年,1977年11月的国际海事组织第十届大会通过决议,每年3月17日为“世界海事日”。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倡导和要求各成员国每年举办一次“世界海事日”活动,具体日期由各成员国自行确定。

2005年7月11日,是中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日。2005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将每年的7月11日确立为中国“航海日”,作为国家的重要节日的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中国的实施日期。

中国是世界航海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六百年前,明朝航海家郑和率领庞大舟师七下西洋,拉开了人类走向远洋的序幕。郑和率领27000余人组成的庞大船队,经东南亚、印度洋到红海和非洲,遍访亚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郑和下西洋建立并巩固了海上丝绸之路,传播了友谊的种子,促进了经济贸易发展,增加了国与国之间的友好交流,为世界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

郑和下西洋的历史之久、规模之大、航程之远与抵达国家和地区之多,是当时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可比拟的。郑和下西洋,比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早87年,比达伽玛绕过好望角早98年,比麦哲伦到达菲律宾早116年。

中国“航海日”是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全国性法定活动日,既是所有涉及航海、海洋、渔业、船舶工业、航海科研教育等有关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和海军官兵的共同节日,也是宣传普及航海及海洋知识,增强海防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团结的全民族文化活动。

地球上的水域面积占了三分之二,一个国家的兴盛与航海事业密不可分。我国是航海大国,有30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当前中国的国际贸易中,90%的货物通过海运完成。设立“航海日”并确定“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具体实施日期,有利于更好地履行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义务,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航海事业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弘扬我国睦邻友好的悠久历史传统,树立和平外交的国际形象,有利于增强海内外华人的情感凝聚力。

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已成为人类第二大生存和发展空间,充分开发和综合利用海洋资源是世界各国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国际贸易和大宗货物运输的主通道只能是海洋,未来维护国家权益和安全的领域将主要是海洋。《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已经制定,创新航海科学技术,发展海洋生产力变得日益重要。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开拓进取,崇尚科学的精神,要鼓励更多的勇敢者献身航海事业,进一步开发和利用海洋,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和国家的富强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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