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

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

爲堅決貫徹落實

長江流域“十年禁漁”

結合市場監管工作職能

發佈從嚴落實漢江禁漁令

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銷售網絡

實現“無漢江野生魚交易

無漢江野生魚招牌

無漢江野生魚菜品”的工作目標

專項檢查中,他們對全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餐飲服務單位開展拉網式排查,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確保來源可溯,嚴禁採購、加工、銷售漢江野生魚類,嚴禁在產品名稱、食品標籤、配料表或者在店堂內外廣告招貼和菜單上出現“野生”“江鮮”“江魚”“漢江魚”等字樣;強化網絡平臺監管,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對發現網絡售賣非法魚獲信息的及時採取下架(刪除、屏蔽)信息、終止提供平臺服務等必要處置措施,禁止漢江野生魚類網絡銷售行爲;對全市範圍內漁具經營主體開展全覆蓋檢查,建立地籠網交易實名登記制度,確保地籠網交易可追溯。

對凡屬於依法禁止出售、購買、利用漢江非法漁獲物及其製品、禁止使用的捕漁工具,一律禁止發佈廣告。對廣告監測中發現涉及漢江非法漁獲物交易的虛假違法廣告線索,第一時間依法覈實,嚴厲查處;加強價格監管。

在全市擇地設立水產品交易價格監測點,及時分析研判禁漁後水產品特別是魚類市場交易價格波動情況,依法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擡價格等違法行爲。

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問題,從嚴從重從快予以查處,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懾。同時與農業農村、公安等部門加強聯合執法,建立案件線索互通和移交機制。

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4691人次,檢查食品生產企業(含小作坊)、農貿市場、水產市場、超市、漁具店、電商等各類市場主體5551家次,改正問題菜單120餘份,拆除問題招牌、廣告65個,對一涉嫌使用非法捕撈漁獲物加工食品的商家責令停止銷售,全面下架,並依法調查處理。同時,與市農業農村局綜合執法支隊、公安部門等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協助查封、收繳毒餌59盒(瓶),封存非法銷售地籠網71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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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襄陽網

採寫:記者丁心栓 通訊員許超

編輯:張曉慧

校對:賈燕麗

審覈:孫濱 汪璐 褚楠

出品:湖北日報襄陽分社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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