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外出打拼,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住的問題,其中最便捷的方式就是通過中介租房。王女士日前孤身一人來杭州打工,爲了能儘快安定下來進入工作狀態,她就通過中介租了一間房,然而入住僅一天半,就發生了讓她一輩子都忘不了的噩夢,她在出租屋裏被劫持了,還被要求同居,而劫持她的人居然有她房門的密碼鑰匙。

王女士告知記者,上週六也就是7月4日,劫持她的人從廚房鑽到她的臥室門後邊,舉了一把菜刀,等她進臥室後把她從後頸處摁住,摁在牀上,同時警告她不許說話,不許報警,不許弄出動靜,不然就弄死她。突如其來的狀況嚇得她腦子一片空白。

回憶起上週六發生的驚險一幕,王女士依然心有餘悸,她是在自己的出租屋內被劫持,菜刀架在脖子上她只能聽從對方的指揮,把自己的手機的開機密碼、支付密碼告訴了劫匪,然而對方劫財後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與她同居三天,爲了防止王女士逃跑還拿繩子把她綁了。

王女士是北方人,今年26歲,身高170多公分,長得很漂亮,這個月她孤身一人來杭州找工作,通過中介找了一間房子才住了一天半就遭遇了入室搶劫。對於搶劫她的男子,王女士回過神來發現他們見過面。她租的這間房子就是這名男子之前住的,劫持案發生的當天上午,男子還來過房子一趟。

王女士說,7月4日上午她從外面回家發現自己的家裏竟然有一名男子,這名男子說他是前租客,回來取雙鞋子,之後就走了。自己租的房子前租客竟然還有鑰匙,還能隨意進出,王女士感覺不對勁,要求中介換鎖改密碼。

據瞭解,王女士租的房子是羣租房,一套房子內有四間臥室,分別租給了不同的人,除了每間房門有獨立的鎖之外,大門是密碼鎖,租客都知道密碼。當天中介接到王女士的電話後,趕來更換了她房間的門鎖,但沒有更換大門的密碼,到了下午意外就發生了。

最終,王女士趁對方外出買同居用的東西逃離並報警,目前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雖然已經脫險,但王女士的心裏卻留下了陰影。尤其讓她想不通的是,這起案件只要中介及時修改了大門密碼鎖本來可以避免的。那麼中介爲什麼不改密碼鎖呢?

王女士事後找到中介,要求中介擔責,她認爲,已經搬走的租客就無權進入房間,可是在她的再三要求下,中介都沒有更改密碼鎖,這是巨大的安全隱患。針對王女士的質疑中介卻這樣回答:“我們沒有責任,我們只是把房子租給你,他搶你又不是我讓他搶你的,再說我已經給你換了門鎖。”

爲了解具體情況記者也找到了中介方具體對接的此事的工作人員,據他解釋,前租客是6月底搬走的,但只是口頭約定,實際上前租客的合同到期日是7月8號,7月8號前他如果有什麼東西忘了拿是可以回來拿的。再說,這個人對他們來說不是陌生人,是熟人也是我們的租戶,他可以進到公共區域拿東西。

按照中介的說法,只要前租客合同沒到期,他就有權利回出租房拿屬於自己的東西。一邊是前租客合同沒到期,一邊又提前與新租客簽訂了合同並搬了進來,中介的做法規範嗎?

我們都知道,羣租房進出人員複雜,規範的管理尤其重要,有租客變動修改密碼鎖應該是常規操作,當時王女士也提出了這一要求,可是中介卻忽略了這一點,這算不算是安全隱患呢?

對於這些疑問,中介的回答是,他們很忙,不可能說你一提要求我就立即能辦到,再加之更換大門密碼很麻煩,必須要聯繫物業管家,還得聯繫房東。嫌麻煩所以當時沒有修改密碼,這就是中介的解釋,這樣的房子誰敢住?王女士當即提出要求退房退費並要求中介承擔間接損失和精神損失,對此中介表示,房費可以退,其他產生的直接損失也可以賠償,但至於精神損失費,他們不會承擔。

小編對此認爲:作爲房屋中介企業他們需要承擔相關的安全保障義務,這是作爲其獲得利益的對等條件,在這起刑事案件中,中介有相當大過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中介拒不承擔,王女士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各位讀者您們認爲中介應該承擔責任嗎?歡迎大家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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