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網絡安全義務,這些都是違法行爲
北京通報網絡安全行政執法案例
網絡安全
“淨網2020”專項行動以來
北京市公安局網安部門
積極開展網絡安全執法監督檢查
對網絡運營者不履行網絡安全義務
的違法行爲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有力維護了網絡秩序
淨化了網絡空間
01
案例一
2020年4月,網安部門檢查時發現,北京市石景山區某公司網站未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爲的技術措施,導致網頁被篡改。
事發後,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指導涉事單位對服務器進行關停,並對單位內部全部系統開展排查工作,及時消除隱患漏洞,加強安全防護。
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給予單位罰款一萬五千元、相關責任人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02
案例二
網安部門檢查時發現,北京市朝陽區某建設公司財務報表管理系統未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侵入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爲的技術措施,導致被黑客攻擊並植入了非法信息,且無法對黑客進行追蹤溯源。
2020年6月,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九條之規定,給予該建設公司罰款十萬元的行政處罰;給予公司安全負責人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03
案例三
網安部門檢查時發現,北京某互聯網公司網絡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按法律要求加強對網站所發佈信息的管理,導致運營的APP被不法分子發佈淫穢視頻。
2020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六十八條之規定,給予該公司行政罰款十萬元的處罰。
04
案例四
網安部門檢查時發現,北京某互聯網公司網絡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按法律要求加強對網站所發佈信息的管理,導致網站存在違法信息。
2020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第六十八條之規定,給予該公司行政罰款十萬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
公安網安部門將持續開展
網絡違法亂象清理整治
依法查處各類不履行
網絡安全義務的違法行爲
加強網絡空間安全治理
各網絡運營者要落實主體責任
依法履行網絡運行安全義務
和網絡信息管理義務
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