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持有約2% 比特幣 ,長期維持高溢價,GBTC憑什麼?

灰度發起的比特幣信託GBTC是交易所之外的“明牌”“巨鯨”。GBTC於2013年開始募資,最新數據顯示,金額上,GBTC持有價值36億美元的比特幣(BTC),佔BTC價值總額的2%;數量上,GBTC持有約39萬個比特幣,佔BTC總數的1.8%。BTC持幣地址匿名,GBTC作爲交易所之外、 BTC市場爲數不多的“明牌”“巨鯨”(大戶),交易行爲對比特幣價格或有一定影響。本報告旨在研究GBTC的運作模式、監管環境與發展概況。

GBTC,首先是一種私募。GBTC根據美國《證券法》D條例設立,該條例允許發行方不在美國證監會(SEC)註冊也可融資,但僅能向高淨值的合格投資者私募融資。這意味着,只有高淨值的合格投資者可以認購GBTC的原始份額,這是GBTC二級市場份額與比特幣ETF的主要區別(申購ETF原始份額有股票賬戶即可,GBTC則需爲合格投資者)。另外,GBTC沒有贖回機制,投資者持有6個月內也不能售出所持份額。GBTC在OTCQX交易的份額中37%處於封閉期。

登陸OTCQX,GBTC的高光時刻。2015年,GBTC登陸美國層次最高的場外交易市場OTCQX。從此,非合格投資者也可以購買GBTC份額,從而無需持有BTC本身,無需承擔直接交易、存儲BTC所需承擔的風險(如私鑰被盜、交易所跑路等),還能享有BTC價格高波動帶來的投資機會。

GBTC持倉量CAGR 25%,較BTC長期有溢價 自2013年開始募資以來,GBTC持有的比特幣數量穩步增長,CAGR高達25%,GBTC份額持有人數約在65~184之間波動(不包括在OTCQX買賣GBTC份額的個人),平均每個持有人持有的比特幣數量在658~2705之間波動。GBTC份額較BTC長期有溢價,最高時曾超過140%(2015年5月),最新溢價率爲10.4%(2020.7.9)。

圍繞這種溢價,可考慮的交易策略包括:借入BTC,申購GBTC份額,6個月後在二級市場賣出GBTC份額。當BTC借貸利率過高時,此策略失效。另外對投資者而言需要注意的是,GBTC年管理費爲2%,以及持有GBTC私募份額需要繳稅,在二級市場買賣GBTC份額則只需繳納資本利得稅。

GBTC爲何能存在?與美國監管環境的支持密不可分。1)投資:美國允許信託投向比特幣、 以太坊 等加密資產,並允許此類信託份額登陸場外交易市場;2)交易所:美國允許 數字貨幣 交易所合規運行,接受比特幣的報價(GBTC當前使用的報價方包括Coinbase Pro、LMAX Digital、itBit、Kraken和Bitstamp,曾使用Bittrex、Bitfinex、GDAX(Coinbase Pro前身)等交易所的報價);3)託管:美國允許數字貨幣託管機構合規運行,GBTC的託管機構Coinbase Custody是符合《紐約銀行法》的受託人,也是符合美國《投資顧問法(1940)》206(4)-2(d)(6)條款所述目的的合格的託管方;4)審計、法務等:有律所、審計師事務所願意爲GBTC提供服務。

投資建議:建議關注與比特幣相關的部分標的:1)比特幣信託:GBTC;2)比特幣礦場股:Riot Blockchain、Marathon Patent;3)比特幣礦機廠商:嘉楠科技、億邦國際。

風險提示:加密資產價格波動大、可能存在市場操縱與欺詐。

1 爲什麼要關注GBTC?

1.1 持幣2%,已知較大比特幣投資者

金額上,GBTC持有2%比特幣。比特幣2009年上線,最新市值爲1711億美元(Coinmarketcap,2020.7.8),而灰度(Grayscale,全球最大 加密貨幣 資產管理者)發起的比特幣信託基金(GBTC)持有的比特幣價值36億美元,佔比特幣最新市值的2%(Grayscale,2020.7.7)。

數量上,GBTC持有1.8%比特幣。GBTC份額約爲402941400,每份持有0.00095938個比特幣,即GBTC約持有386574個比特幣(Grayscale,2020.7.7),佔比特幣2100萬個總量的1.8%。

GBTC是交易所之外的“明牌”“巨鯨”。比特幣市場中的“大戶”被稱爲“巨鯨”,而比特幣持幣地址匿名,除部分交易所公開了這一信息,其他“巨鯨”的身份難以識別。即便不知曉GBTC持幣地址(根據我們的瞭解,GBTC未公佈持幣地址),通過其公佈的AUM(資產管理規模),可知GBTC是比特幣市場爲數不多的“明牌”“巨鯨”,對比特幣價格或有一定影響。

1.2 登陸場外交易市場OTCQX,並向SEC報告,信披標準高

GBTC 2015年3月在美國層次最高的場外交易市場OTCQX上市(代碼爲GBTC),2017~2019年連續三年被評爲OTCQX Best 市場表現最好的50只標的之一。投資者可通過OTCQX的經紀人、交易員(broker-dealer)網絡投資GBTC。

另外,GBTC於2019年11月提交表格10(Form 10)。根據美國《證券法》,提交表格10意味着提交公司成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報告的公司。2020年1月21日,GBTC的表格10生效,GBTC成爲SEC報告公司,按照SEC標準披露年度報告與財務報表表格10-K、季度報告與財務報表10-Q與當前報告8-K。在成爲SEC報告公司之前,GBTC的信披標準是OTCQX運營公司——OTC市場集團(OTC Market)的替代報告標準(ARS),披露年度與季度的報告和財務報表。如此一來,GBTC遵循的信披標準與其他上市公司或基金,如蘋果、SPDR黃金信託(全球最大的黃金ETF基金)等標的遵循的披露標準相同,在某種程度上,GBTC提高了合規度,與主板交易市場更爲接近。

2 GBTC的運作模式——私募,但份額已登陸二級市場

GBTC首先是私募信託,僅合格投資者可以投資。GBTC的發起機構爲數字貨幣集團(DCG,Digital Currency Group)全資控股的灰度*。GBTC於2013年9月25日首次募資,定期發售,無法贖回,投資者12個月內無法售出所持份額,在GBTC成爲美國證監會(SEC)報告公司後縮短爲6個月。

*灰度不止發起了GBTC這一產品,還發起了投資於BCH、ETH、ETC、LTC、XRP、Zcash、Horizen、Stellar Lumens等加密資產的信託,和一隻主動管理基金數字大市值基金(GDLV,每季度調倉一次)。其中,灰度發起的ETH、ETC、GDLV也已在OTCQX掛牌交易。

其次,GBTC私募信託的份額可以在二級市場購買,2015年3月在OTCQX公開交易,此時其投資者無需爲合格投資者。美國個人退休賬戶(IRA,支取資金時才需交稅)亦可投資GBTC在OTCQX交易的份額。

2.1 被動投資,封閉期6個月

GBTC不對比特幣的投資擇時,投資策略被動,旨在跟蹤比特幣本身的走勢。

GBTC定期發售,持有者不得贖回,6個月封閉期內不得轉售。 正因爲封閉期的存在,GBTC份額對應的BTC的價格與數字貨幣交易中BTC現貨的價格不一定嚴格對應,可能存在溢價或折價。

最新數據(2020.7.9)是,GBTC在OTCQX可交易的份額,即GBTC當前全部份額爲402941400份,其中37%處於封閉期,其持有人無法售出所持份額。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GBTC與ETF有相似之處,例如投資者可在二級市場買賣其份額而無需申購其份額本身、買賣份額都沒有封閉期限制。但GBTC並非比特幣ETF*,兩者的區別在於:僅合格投資者可申購GBTC的私募份額,而所有在交易所開戶了的投資者均可購入股票後申購ETF份額。

*美國證監會(SEC)尚未批准比特幣ETF上市,拒絕了多個比特幣ETF產品上市的申請,原因是SEC認爲加密貨幣市場缺乏足夠的透明度和流動性以及有效的託管,難以確保該市場不存在市場操縱。我們認爲,SEC不認爲比特幣是證券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2.2 私募年管理費:2%

GBTC收取2%年管理與保管費,每日計提。相較於灰度其他產品的管理費率(2.5~3%),GBTC的最低;相較於中國信託產品披露的管理費(0.5-2.5%,wind),GBTC的較高。

2.3 投資者資質:私募僅合格投資者可購

GBTC是根據美國《證券法》D條例506(c)條款設立的。D條例允許發行人無需向美國證監會(SEC)註冊即可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被稱爲私募發行條例,但506(c)條款下發行人僅能接受合格投資者投資。

美國認定的合格投資者指的是以下人羣:1、最近兩年中的任何一年,個人收入均超過20萬美元,或與配偶收入之和超過20萬美元,當前年份的收入水平也能達到該水平,或者:2、個人淨資產,或與配偶的淨資產之和超過100萬美元(除開個人的主要房產和與該房產相關的債務);3、銀行、合夥企業、公司、非盈利機構、信託等實體也可能是合格投資者:如果(1)信託的總資產超過500萬美元,不熟悉購買灰度產品的特定目的,但作出投資決策的是對投資、金融與商務有充足的知識和經驗的人;(2)該實體中所有的權益的擁有者都是合格投資者。相較於中國信託產品對合格投資者的要求*,美國的要求較高。

*根據中國《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第六條),合格投資者,是指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能夠識別、判斷和承擔信託計劃相應風險的人:(一)投資一個信託計劃的最低金額不少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二)個人或家庭金融資產總計在其認購時超過10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財產證明的自然人;(三)個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20萬元人民幣或者夫妻雙方合計收入在最近三年內每年收入超過30萬元人民幣,且能提供相關收入證明的自然人。

2.4 其他服務:有法律顧問、有託管、有審計

GBTC的法律顧問方是美國達維律師事務所Davis Polk&Wardwell(有限合夥企業,創立於1849年),財務報告每年由Friedman(有限合夥企業)審計(2017年9月,該事務所曾輔助USDT發行方Tether證實Tether具備償付能力,2018年1月退出與Tether的合作)。GBTC的資產——比特幣存儲在Coinbase託管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的線下“冷”錢包。該託管公司是符合《紐約銀行法》的受託人,也是符合美國《投資顧問法(1940)》206(4)-2(d)(6)條款所述目的的合格的託管方。

3 GBTC發展史:比特幣持倉量CAGR25%,持有人與人均持幣數波動較大

GBTC2013年開始募資,當年年底持有比特幣69735個,2019年底,GBTC持有261192個,CAGR高達25%,2020Q1超過了30萬個。儘管比特幣在2013~2020年間波動較大,但GBTC持倉量穩步上升。而GBTC份額的持有人數與人均持有比特幣的個數波動較大。

4 監管視角:GBTC爲何能夠存在?

GBTC的存在與美國監管環境密不可分:

1、投資:美國允許信託投向比特幣、以太坊等加密資產,並允許此類信託份額登陸場外交易市場;

2、交易所:美國允許數字貨幣交易所合規運行,接受比特幣的報價(GBTC當前使用的報價方包括Coinbase Pro、LMAX Digital、itBit、Kraken和Bitstamp,曾使用Bittrex、Bitfinex、GDAX(Coinbase Pro前身)等交易所的報價);

3、託管:美國允許數字貨幣託管機構合規運行,GBTC的託管機構Coinbase Custody是符合《紐約銀行法》的受託人,也是符合美國《投資顧問法(1940)》206(4)-2(d)(6)條款所述目的的合格的託管方;

4、審計、法務等:有律所、審計師事務所願意爲GBTC提供服務。

5 投資者視角

5.1 GBTC有何投資亮點?

5.1.1 無需親自交易比特幣,又能享有高波動

購入GBTC,在享有比特幣價格高波動性帶來的投資機會的同時,無需承擔自行交易比特幣可能存在的若干風險:

1、 在數字貨幣交易所開戶,存在信息泄露風險;

2、 在數字貨幣交易所買賣比特幣,存在交易所深度不夠而交易滑點大、市場操縱、提幣困難、交易所“跑路”的風險;

3、 自行存儲比特幣,存在遺忘私鑰(相當於遺忘銀行卡密碼而無法向銀行掛失)、被盜、被黑客攻擊的風險;

5.1.2 高管團隊在傳統金融與加密資產領域有較多積累

GBTC信託的發起人是灰度(Grayscale),灰度是數字貨幣集團(DCG)的全資子公司。灰度與DCG的創始人兼CEO均爲Barry Silbert。DCG的子公司還包括知名 區塊鏈 媒體Coindesk。Silbert從2012年開始投資比特幣,2015年創立了DCG,DCG迄今投資了超過30個國家的150家區塊鏈公司,包括Coinbase、Ripple、Chainalysis等知名公司。在創立DCG之前,Silbert是SecondMarket的創始人兼CEO,該技術公司後來被納斯達克收購。更早之前,Silbert是一名投資銀行家。部分其他已披露的灰度高管也有較多加密資產領域經驗,其中,Simcha Wurtzel 2007到2015年在SecondMarket擔任財務與運營負責人,2013年至今任灰度財務副總裁;Michael Sonnenshein曾在JP摩根巴克萊資管與分別擔任財務顧問、分析師,2014年起在灰度歷任客戶經理、商務拓展總經理、董事總經理。

5.2 圍繞GBTC溢價,有何套利機會?

自GBTC 2015年3月在OTCQX公開交易以來,其份額價格相對於BTC本身長期存在溢價,例如其公佈的最新淨值(NAV,2019年第三季度)爲8.07美元,同期每份額對應的比特幣的價格約爲7.86美元,溢價率爲3%,最高時曾超過140%(2015年5月),最新溢價率爲10.4%(2020.7.9)。圍繞這種溢價,可考慮的交易策略包括:借入BTC,申購GBTC份額,6個月後在二級市場賣出GBTC份額。使用該策略,假設GBTC份額較BTC仍有溢價,則6個月後賣出GBTC份額所得的資金高於買入這些份額所對應的BTC的需付出的資金,則可用賣出所得,購入對應數量的BTC,還掉此前爲申購GBTC份額買入的BTC及其利息,價差即爲所得利潤。該策略的成本還包括需繳納給灰度的管理費(年化2%)。當BTC借貸利率過高時,此策略失效。

5.3 與比特幣相關,還有哪些合規的投資標的?

5.3.1 CME、Bakkt比特幣期貨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比特幣期貨獲批上線於2017年12月18日,紐交所兄弟公司Bakkt的比特幣期貨獲批上線於2019年9月,兩者的主要不同是前者以現金結算,初始保證金爲35%,後者以比特幣實物結算,初始保證金爲3900美元(對沖產品)、4290美元(投機產品)。

5.3.2 比特幣礦機股:嘉楠科技、億邦國際

比特幣礦機廠商嘉楠科技、億邦國際先後在2019年、2020年登陸美股,最新市值分別爲3.02億美元、5.44億美元(2020.7.9)。

5.3.3 比特幣礦場股:Riot、Marathon

比特幣礦場概念股的Riot Blockchain、Marathon Patent最新市值分別爲8082.68萬美元、2043.03萬美元(2020.7.9)。

5.4 買BTC/礦機股/礦場股/GBTC,還是買GBTC二級份額?

比較與比特幣相關的投資標的可以發現,GBTC在OTCQX的投資門檻較低、入金方式選擇多、繳稅方式簡單,是值得考慮的投資比特幣的方式。

投資建議

建議關注與比特幣相關的部分標的:1)比特幣礦機廠商:嘉楠科技、億邦國際;2)比特幣礦場股:Riot Blockchain、Marathon Patent;3)比特幣信託:GBTC。

風險提示

加密資產價格波動大、可能存在市場操縱與欺詐。

根據國家《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大家應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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