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家住東麗區某小區的一對夫妻因感情不和鬧離婚,並且爲了爭奪孩子撫養權而大打出手,接到羣衆報警後,公安東麗分局萬新派出所將該糾紛交給了“亞楠調解中心”。

來到調解中心,牆上“萬事和爲貴,有禮讓三分”“今天你微笑了嗎?”等宣傳標語,讓這個特定的空間更多了一絲溫馨。

落座後,調解員平亞楠主動開展工作,通過與夫妻雙方開展面對面交流,以“拉家常”的方式,使他們認識到家庭對孩子健康成長的重要性,並最終緩和了矛盾問題,夫妻雙方重歸於好……

要知道,這家於去年年初成立,以民警名字命名的調解中心,如今已將工作觸角延伸至界內所有15個社區。

46歲的平亞楠,是一名治安民警,自1997年從警至今已23年。從警生涯中,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貫穿始終。

“一些疑難糾紛的解決問題往往比破獲一起重大刑事案件使用的人力物力還要多,並且解決不好的話,它的隱患後果是不敢想象的……”說到這些年的工作,平亞楠有着深刻的認知。

據介紹,他所在的萬新派出所轄區地處城鄉接合部,矛盾糾紛警情較多、調解難度大。2019年,該所以創建“楓橋式派出所”爲契機,成立“亞楠調解中心”,平亞楠則專司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此後的日子裏,幫助居民解決了或大或小的矛盾糾紛,這裏也成了當地調解的一塊金字招牌。

“家務事”雖難斷 調解員有“辦法”

7月13日上午9時,接到派出所分配的調解任務,着裝整齊的平亞楠前往事件現場調查取證,詢問當事人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以及當事人的訴求……

11時左右,帶着兩名怒氣衝衝的“客人”回到“亞楠調解中心”。兩名“客人”一邊走,一邊爭執不休,一副隨時要“開撕”的態勢。在調解桌的兩邊坐下後,平亞楠提供中肯的調解意見,經過近一個小時的工作,兩人情緒最終平復,表示願意接受調解。

這樣的場景,幾乎每天都在上演。平亞楠介紹,在日常的調解過程中,自己也總結了一套“三清、雙信任、五要訣”的調解竅門。最終讓羣衆感受到調解員的工作熱情以及公平、公正,對調解工作滿意。

孫某一家五口居住在萬新街某小區。人口多,再有一個小孩,日常生活中經常會有噪音產生。

樓下居民李某身體不太好,樓上一有動靜,他的心臟就不好受。最初找到樓上,兩家還能夠互相體諒,但是隨着響動越來越頻繁,協商次數越來越多,雙方關係漸漸惡化,以至發生口角甚至互相謾罵。

2020年初,兩家的糾紛還升級到了報警階段。公安機關介入,李某要求對孫某予以制裁,民警好言相勸後,李某又開始投訴民警,爲了徹底解決“難題”,所領導將此糾紛移交到“亞楠調解中心”。接到糾紛後,平亞楠立即前往現場實地查看。

通過與兩家分別交談,平亞楠發現他們都是願意“講理的”,並且還掌握了“李某投訴的一些時間段,孫某家中並沒有人”這樣一個重要情況。

爲了證實這一說法,平亞楠將兩家人召集在一起,都到李某家中靜坐。果不其然,在樓上根本就沒有人的情況下,還是有聲音傳來。李某在此種情況下也是顯露出了喫驚。之後,平亞楠將雙方到約到調解室進行面對面調解。

“此次糾紛其實就是由於各自都站在自己的角度,各自立場不同造成的,樓房老舊不隔音,其他樓層的各種聲響,同樣也會傳過來……”隨後,平亞楠又採取“背對背”調解方式對雙方進行調解,深入剖析各自的心理問題,以及在此糾紛中做得不當的地方。經過近半天的耐心勸導,雙方最後握手言和,孫某夫妻還承諾儘量約束孩子,減少日常生活噪音的產生。歷時一年多的矛盾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引入“多元調解” 大夥一起來評理

日常工作中,平亞楠負責的糾紛來源主要包括:每日的110報警糾紛,轄區內15個社區移送來的糾紛,政府移送來的信訪糾紛,所內的重大疑難信訪案件及糾紛。可以說,由他經手的調解案件,種類五花八門。

“通過我們的工作能夠讓雙方達成共識、消除矛盾,那麼我的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平亞楠口中的“我們”,不僅僅是自己,還有萬新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專職調解員,幾方共同參與,大家一起來“說理”“評理”,更好地將矛盾調解在一線,把糾紛解決於萌芽之中。

原楊臺村村民錢某與某菜市場租下了一個長期經營性攤位,2019年4月轉租給董某夫妻,並訂立了協議,內容是董某租用錢某攤位繳納4000元費用後,租金按月另付,但內容沒有涉及租房日期。

10月份,錢某告訴董某要是繼續租賃此攤位就去市場管理處繳納租金,但董某夫妻因生意忙,沒有去繳納費用,也沒有和錢某溝通。

2020年初,錢某將攤位轉租給了別人,雙方因此發生了激烈衝突,並接連報了兩次警。因雙方沒有肢體衝突,民警不予治安處罰,但糾紛還是要解決。

接手該糾紛後,平亞楠會同街道的專職調解員將雙方之間訂立的協議進行了多方分析。期間,錢某還出示了一份自己與菜市場新訂立的合同,有一條約定此攤位只是與楊臺村村民簽訂,不允許轉租及轉讓。

“合同本身就有問題,4000元也沒有說明是什麼費用!”

找到“突破口”後,平亞楠與雙方分析協議訂立存在的問題,對租戶董某夫妻進行了幾次單獨調解,因此攤位使用權人一直是錢某,在被告知應繳納新的一年費用後沒有重視,就不應再不搬走。但正值年末,作爲經營戶正是賺錢的時機,可與錢某將此困難協商一下。

經過兩天的耐心溝通疏導,最終雙方都作出了讓步,達成協議:錢某退回董某當時交付的租用攤位錢,並讓董某可以經營到1月23日,租金則按村委收取村民費用交付與錢某。

事後,錢某爲了表達謝意,還於調解成功後第三天送來錦旗。

“剛性力量”與“柔性化解”結合

2019年9月11日,萬新派出所與天津瑞宇律師事務所簽訂公調對接戰略合作協議,爲全面加強萬新派出所“亞楠調解中心”工作力量,提供律師事務支持。“剛性力量”與“柔性化解”結合,平亞楠的調解工作也更加得心應手。

2019年下半年,周某等六名農民工被一名叫王某的包工頭僱傭至某工地項目部幹活,而王某又是在項目經理韓某手中將工程承包下來的。在工期結束半年後,周某六人的總款23000元工資遲遲沒有拿到手。找到項目部後,韓某稱工程款都已經發下去了,這些人是王某僱傭來的,不應該找項目部再要錢了,而此時,王某已經返回唐山老家,電話也不接。

爲了討薪,周某六人強行住在項目部,矛盾逐漸升級。

“亞楠調解中心”介入後,與街道調委員會共同着手化解糾紛。接下來的工作中,平亞楠通過短信、電話幾次聯繫王某,告知工人們簽訂的勞務合同甲方爲王某,所以其有義務將此事解決,幾番勸說下,王某來到調解中心。

“既然作爲承包單位就應正確對待僱傭人員……”

“我國對農民工欠薪討薪事件越來越重視,最高法要求對於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案件立案要暢通綠色通道,高度保護農民工利益。”

先是分析雙方的責任,再結合律師的建議,平亞楠告知如果此案周某等人起訴,雙方面臨的法律後果。一番“坦誠交流”後,最後,王某表示此事確實是因自己而起,周某六人的錢款由自己全部承擔。

“天津人好,天津的調解組織更好……”2020年4月11日,周某專程來到“亞楠調解中心”,向幫助自己和多位工友的民警、街道調解員及律師表達謝意。

有數據顯示,今年以來“亞楠調解室”已經調解83起糾紛,包括疑難重大信訪案件和糾紛,在調解這個平凡崗位上,平亞楠綻放着奪目光彩!

平亞楠的“三清、雙信任、五要訣”調解竅門

“三清”,即清楚當事人的個人情況、家庭情況及當事人社會背景;“雙信任”,即在解決糾紛時,始終保持中立態度,使雙方當事人都感到信服;“五要訣”即一平、二問、三觀、四抓、五講,從平復當事人激動的心態,讓當事人講出自己的事情經過,觀察當事人的言談舉止,抓住糾紛的焦點和要點,從法律、道理人情三方面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等,目的是讓雙方當事人最終能夠統一認識,達到和解的目的。

記者 高鍇

通訊員 段怡君 陳林

編輯 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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