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在一個服裝集團公司工作了十八年。

十八年的工作歷程,就想動筆寫點有意義的東西。畢竟職場混得風生水起,心底還是有一點見地,希望寫出來可以幫到大家。

也還是算幸運,寫了兩千字,就被編輯提了A籤。這對我是一種很大的鼓勵。

簽約後,每天按時更新,把最貼心的話語拿出來灌溉我這株逐漸成長的小苗。

小說來源於生活,高於生活。

但是,基調還是打工辦公室那個樣子。

還有就根本是喜歡遊戲廝殺。

然後,我就開始反思。

爲什麼這些讀者看書都喜歡看那些呢?

看書不就是爲了獲得知識,增加經驗嗎?

獵奇獵豔追求刺激,尋求快感已經成爲一種追求。

真正的作者成了神。

成神的作者首先要成精。

所以,五百萬字是寫書的目標。

職場的點點滴滴被記錄在紙上,也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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