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 告 (第39號)

公     告

(第39號)

一、對7月17日以來從烏魯木齊市的來(返)廣人員,一律實行居家醫學觀察14天、開展2次核酸檢測。觀察期內,上述人員不得參加聚集性活動。

二、烏魯木齊市經廣元去往市外地區的人員,到站(場)後馬上有專人接走的,可不進行核酸檢測;滯留超過2小時的,必須接受核酸檢測。

三、關於個人社區申報登記、健康碼查驗及針對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來(返)廣人員管理的要求,繼續按第38號公告執行。

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廣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7月19日1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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