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幾年開始,在我們身邊出現了越來越多的離婚事件,或許有人會覺得離婚不算啥,也就是夫妻倆兩個人的事,但其實離婚並沒有那麼簡單,離婚除了夫妻解除關係外,還意味着分家產,而分家產不僅會讓夫妻間關係惡化,甚至還會導致兩個家庭大打出手,最後公庭相見。

正是因爲這點,有一些有遠見的人爲了在離婚時和丈夫(妻子)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就會在婚前進行一次財產公證,而當夫妻倆在婚前有了財產公證後,在他們離婚時就可以按照那個財產公證來分割家產。

說到底,婚前做財產公證是一種很正常,很公平的行爲,從某個角度來講,財產公證也算是對夫妻倆對各自的一種保護。然而,也有很多夫妻因爲婚前做財產公證這件事,給婚姻生活製造了不必要的麻煩。

傾訴人:佳慧

年齡:28

情感傾訴:我和男友感情特別好,經過三年多的愛情長跑,我們順利訂婚了,眼看着婚期一天天臨近,我也對未來充滿期待,但就在不久前,當未來婆婆對我提出一個要求後,我突然對未來的婚姻生活產生了擔憂感。

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就在婚前一個月時,未來婆婆突然提前約見了我,而她的目的就是爲了說服我和未婚夫做一次婚前財產公證,雖然她的要求並不過分,但我心裏清楚,在她眼裏,我和未婚夫戀愛這些年,我就是一直在花她家的錢,我嫁到她家也是看上了她家的財產,因此我打心眼裏不願意去做那個財產公證。

另外,最重要的一點是,事實並不是準婆婆所想的那樣,首先我雖然是農村人,但我的家境並不差,我父母開着食品部,每年不少賺錢,還有我和未婚夫戀愛三年多,平常的約會花銷基本都是我出的錢。

我和未婚夫是在我上大學期間認識的,當時未婚夫還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他只有高中文憑,也沒啥技術,只能在一家平面廣告公司做學徒,所以那時他的工資僅夠他自己生活。而我父母從小就對我百依百順,平時給我的生活費根本少不了,所以平常我們在一起約會,基本都是我出錢。

雖然後來未婚夫工作穩定了,工資也多了一些,但我依舊不願多花他的錢,因爲我不想別人說閒話。但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到頭來我還是落下了一個花男人錢的名聲。有一次我帶着很多補品和禮物去拜訪未婚夫家,準婆婆就當着我的面說:“以後不需要買禮物,我兒子賺錢可不容易。”當時我很想直接告訴她,我花的都是我自己的錢,可最後還是忍了下來。

之後經過我和未婚夫近半年的努力,我們的婚事終於定了下來,眼看着婚期一天天臨近,當我正憧憬婚禮時美好一刻時,準婆婆卻突然約見了我,那天她把身邊的其他人都支開,然後一臉嚴肅地對我說:“佳慧,結婚前必須要做個財產公證,你明白我的意思。”看着她的眼睛,我淡淡一笑,隨後告訴她:“阿姨你放心,我正有此意。”

我明白準婆婆的意思,她就是對我不放心,她覺得我是農村人,我就是看上了他們家的財產,她還擔心我以後離婚時分他們家的財產。但事實上,我從來沒有那麼想過,而且我真沒有覺得他們家條件要比我家好,所以我就敢鼓起勇氣和準婆婆說那些話。事後我和未婚夫做了簡單的財產公證,而我的婚禮也如期舉行了,但有那樣的婆婆,我也對自己未來的婚姻生活產生了顧慮。

雖然在婚前做財產公證這個行爲並不是壞事,但從夫妻感情的角度來講,婚前做財產公證似乎是對彼此不信任的表現,而婆婆作爲夫妻之外的第三者,由她出面要求未來兒媳做財產公證也確實不太合適。

通過佳慧這些經歷,我們不難明白,婚前做財產公證不是適用於任何人,我們要明白,夫妻間做財產公證並不是爲了限制某一方,而是爲了更好的維護夫妻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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