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了!丹陽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又上調了
真棒!!!
2020年1月1日起,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又漲啦!
日前,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調整範圍
此次調整範圍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這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繼2016年以來連續第5年統一安排、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更好地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基本原則。
調整辦法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
按照相關要求,
繼續採取定額調整、
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
1 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 掛鉤調整
具體分兩部分增加養老金:
第一部分,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掛鉤,對繳費年限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月增加2元;
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5元。
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第二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均按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4%增加。
3 適當傾斜
主要考慮向高齡人員傾斜。
即: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週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爲準,下同)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和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
2019年12月31日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和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目前,我市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正穩步有序開展,從2020年1月1日起增發的養老金將及時足額髮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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