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民間借貸訴訟,是指在民間借貸訴訟中各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採取虛構法律關係、捏造案件事實等方式提起民事訴訟,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獲取非法利益的現象。那麼民間借貸虛假訴訟主要有哪些特徵,是什麼?

網友諮詢:

民間借貸虛假訴訟主要有哪些特徵,是什麼?

北京華資律師事務所唐文波律師解答:

民間借貸虛假訴訟主要特徵如下:

1.當事人之間關係特殊;

2.當事人訴稱的案件事實虛假;

3.當事人訴訟行爲高度默契,缺乏實質對抗;

4.當事人對借貸發生的原因、時間、地點、貸款來源、交付方式、款項去向等事實敘述模糊;

5.惡意利用自認規則,普遍以調解或缺席判決方式結案。

北京華資律師事務所唐文波律師解析:

私人的借貸中最常看見的虛假訴訟的類型是虛構假的債務。虛假的訴訟當事人要通過與其他人溝通和合作使用虛假的債務來轉移其非法的財產。

主要方法是:在沒有債務的情況下,採用虛構虛假的借款或借款金額,僞造虛假債權以逃避債務;通過補充借款的數字金額或篡改借款的條款來擴大和改變債務的比例,增加現有借款的金額; 僞造虛假的擔保人或條件,僞造虛假的擔保行爲,進而訴訟要求債權人去承擔不存在的保證責任,以達到轉讓不合法的財產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被告抗辯借貸行爲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