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覈:劉 穎

值班主筆:陳語彤

出品:濰坊公安交警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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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濰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全市公安機關打擊非法中介違法犯罪活動的有關情況。近期濰坊交警破獲了一系列提供虛假證言案件,進一步規範了交通管理秩序淨化了道路交通環境。

近年來,“車蟲子”“證販子”等非法中介和非法“帶車”“帶路”等行爲嚴重擾亂了正常的道路交通和管理秩序,甚至不少羣衆上當受騙,切身利益遭到損害。

濰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把維護羣衆切身利益擺在首位,嚴厲打擊非法中介和非法“帶路”“帶車”等違法犯罪行爲,積極回應羣衆關切,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的專項整治和打擊行動,行動中,民警還抓獲了多名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嫌疑人,取得了顯著效果。

典型案例一

2020年06月04日12時15分許,江某東駕駛魯GP25**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寒亭泰祥街由西向東行駛至泰祥街與卉香路路口西側處向南右轉彎時,遇範某佳駕駛濰坊臨時15644**號二輪電動車順行至此,兩車相撞致範某佳當場死亡,車輛受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江某東潛逃藏匿並先後讓王某星、李某坤頂替。

王某星在事故現場及民警帶其到醫院提取血樣過程中均對辦案民警稱其是肇事司機,後在民警出示證據及教育詢問下供述其不是肇事司機,但仍未供述肇事司機是江某東,並謊稱肇事司機應該是李某坤。

後李某坤在江某東指使下到直屬偵查大隊頂替江某東接受處理,李某坤到隊後以及民警帶其到醫院提取血樣過程中均對辦案民警稱其是肇事司機,並與江某東互換上衣企圖欺騙辦案民警。後在民警詢問下,江某東、王某星、李某坤均如實供述了江某東是肇事司機的事實。

李某坤

王某星

典型案例二

2019年11月16日17時38分許,孫某成電話報警稱在寒亭區老309國道與上港路路口西側處,一輛二輪摩托車自己摔倒在地,駕駛員受傷。同月20日寒亭交警大隊民警詢問孫某成,孫某成仍供述上述情況。

後經民警調查發現系孫某成父親孫某國駕駛自行車與二輪摩托車相撞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後,孫某成破壞事故現場,謊報警情,並將自行車推回家中。後在證據面前及民警教育下,孫某成在後續詢問中如實供述了其父親孫某國駕駛自行車與二輪摩托車發生事故,其故意破壞現場,藏匿事故車輛,謊報警情,提供虛假證言,干擾公安機關辦案的事實。

典型案例三

2019年12月24日,辦案民警在工作中發現,在陳某孟組織下,李某宜、韓某成出賣機動車駕駛證記分,串通、頂替他人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接受處罰和記分,以欺騙手段影響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辦案。其行爲已構成提供虛假證言。

陳某孟

爲進一步淨化道路交通環境,規範交通管理秩序,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濰坊市公安局在全市集中開展打擊非法中介和非法“帶路”“帶車”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7月14日已發佈嚴厲打擊十項違法犯罪行爲:【通告】濰坊公安嚴打非法中介等十項違法犯罪行爲!(戳鏈接)

凡有上述違法犯罪行爲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14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對拒不悔改、繼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濰坊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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