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警方突襲龍南一酒店

查清情況後

現場帶走2服務員

並開出10萬罰單

原來

2020年2月2日

龍南警方在對龍南鎮某酒店

進行治安檢查的過程中

發現該酒店工作人員蔡某

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

公安機關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並對酒店下達了治安隱患整改通知書

同年6月25日凌晨

警方在再次檢查該酒店時

發現該酒店前臺工作人員唐某

給旅客辦理入住手續時

仍然不按規定登記住宿旅客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警方對酒店和前臺服務員翟某龍、唐某

分別處以十萬元、五千元、兩千元罰款

據悉

這是龍南警方開出的首張“反恐罰單”!

之前

章貢、南康、寧都、贛縣等地公安機關

已經依法開出10萬罰單

贛州警方持續保持對旅館業治安管理高壓態勢

持續開展高頻次治安清查、專項檢查等工作

特別是對旅館業再罰10萬

再次提醒全市旅館業單位

要嚴格執行住宿實名制

不斷規範行業經營行爲

對違反“實名制”登記行爲

動真格、出重拳,

不留情、絕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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