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人张女士和孩子来说,这是一笔很重要的经济来源。”承办该案的程法官表示,“这钱不能不交,一定得让他把这钱交上,还得让他以后自觉按时交。”近日,雨山区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为八岁女孩讨回父亲周先生拖欠的抚养费14400元。

缘起感情破裂 双方各执一词

张女士与周先生都是“80后”,2009年的冬天,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10年10月11日登记结婚,第二年,他们便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但就是这个看似幸福的小家庭,却过得并不美满...

对于起诉离婚的原因,张女士表示,结婚后周先生及其家人处处刁难自己,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使得关系紧张、矛盾日益激化。不仅如此,周先生常年在外,很少回家,怀孕期间也不闻不问。自己和孩子的日常开支均是娘家人支付的。

而周先生说,张女士和婆婆的矛盾是其自身矛盾造成,自己本人和家人对张女士和孩子都很关心,为了家庭在外打工,所得的所有收入均交给了原告,并非是不给抚养费。

法理情相结合 法官依法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夫妻应该互敬互爱,相互信任。原被告婚后因琐事产生矛盾,并均同意离婚,可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孩子的实际抚养现状及有利于孩子的将来成长角度考虑,孩子由张女士抚养,周先生依法享有随时探视女儿的权利。考虑双方的工资水平、孩子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和本地的物价水平,酌情确定周先生按月给予其女的抚养费6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岁,张女士对此也负有协助的义务。

前夫拒绝履行 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周先生没有上诉,但也迟迟未履行抚养费的义务。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张女士无奈,遂向雨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周先生督促其履行义务,向其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指出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可能导致的一系列严重后果。过程中,执行法官劝其从孩子角度出发,尽量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不要因抚养费问题给女儿造成二次伤害。但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周先生名下财产,发现有存款账户并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其账户冻结。经多次督促,周先生拒不履行,法院并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扣划。至此,拖欠的抚养费14400元全部执结到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