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桑植最大涉黑案宣判:40人獲刑,最高判刑22年

7月27日9時,湖南省桑植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曾衛華等40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此前報道,該案是桑植縣有史以來審理的被告人人數、涉及犯罪事實和罪名最多的一起特大刑事案件,爲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重大涉黑案件。

據桑植縣法院通報,該院一審對曾衛華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2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3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等刑罰

澎湃新聞還獲悉,法院於6月1日對該涉黑案立案,6月28日至7月3日連續6天在桑植縣賀龍體育館公開開庭審理,至7月27日,僅用時56天即審判完畢。該案共涉及14項罪名、33筆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3年,被告人曾衛華從慈利縣工商銀行下崗後,便開始在慈利縣各地下賭場賭博及向賭徒發放高利貸。2010年,曾衛華開始經營“田甜寄賣行”,逐步向社會上不特定人發放高利貸,爲了逼取高利貸本息,曾衛華糾集、網羅了被告人代某、朱某文等一批手下,先後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惡名。此後,曾衛華又先後結識了被告人王某、侯某和被告人朱某、向某龍等人,此時王某、侯某和朱某、向某龍手下已各有一批馬仔,並各自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形成惡名。2014年4月16日,曾衛華首次將三夥惡勢力的主要成員組織起來,共同到慈利縣城餘某某店內尋釁滋事,自此三夥惡勢力彙集,開始有組織的實施暴力討債、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建立起一個以被告人曾衛華爲首的組織關係較爲穩固,成員衆多,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嚴重破壞慈利縣區域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院審理認爲,以被告人曾衛華爲首的該犯罪組織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積極參加者,人數衆多、層級分明;通過高利放貸攫取非法利益;在逼取高利貸本息過程中,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他人生產生活,社會危害性極大,應認定爲黑社會性質組織,依法應予嚴懲。綜合40名被告人各自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桑植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