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垃圾分類已在上海、北京等一線城市以法規條例形式推廣實施,成爲越來越多民衆的自覺行動,這一舉措對清潔環境特別是防控疫情,具有重要作用。而筆者認爲,垃圾分類是系統工程,僅靠法規條例還遠遠不夠,正像北京日報近日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的那樣,要抓住共性問題,措施應更人性化,由主管部門、相關廠家和居民等各方共同發力多元共治,才能使這項工作更好地加以落實。

我國每年丟棄的可回收垃圾價值在300億元左右。城市垃圾每年約增加2億噸,重點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大,北京、上海日產垃圾達到2.4萬噸。城市生活垃圾還有存量近40億噸。垃圾分類作爲垃圾處理的前端環節,它的作用早已受到世界的公認,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不僅能夠大幅度減少垃圾給環境帶來的污染,更能使寶貴的自然資源得到重複利用。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是實現綠水青山,建設美麗中國的基礎保障。

北京日報近期就此開展的問卷調查所發現的問題具有共性。7月15日至7月18日,該報收回有效問卷300餘份,29.67%的受訪者認爲,垃圾分類若做到嚴格細分還存在着一定困難,希望街道辦、居委會或是物業公司應進一步細化工作。

目前有三個因素影響居民垃圾分類的熱情:一是廚餘垃圾破袋投放麻煩還髒亂;二是看別人沒分類,感覺自己白分了;三是定時投放設計不合理,造成家中垃圾積攢。也有不少受訪者留言,反映小區內分類垃圾桶設置不合理、垃圾分類不規範等其他問題,呼籲相關部門想辦法解決。

因此,從主管部門講,應多想些措施減少麻煩方便百姓,更接地氣兒。如:提供腳踏式垃圾桶,或是採用可降解塑料袋裝廚餘垃圾。居委會或是物業公司應加派人手,把垃圾分類管起來。回收垃圾的時間應廣泛徵求居民意見,特別是上班族的意見,不能“一刀切”。每個小區可設一組固定分類垃圾桶,爲居民隨時進行分類垃圾投放提供個性化服務。想辦法解決垃圾臭味及蚊蠅等問題,有條件的可爲居民配備清洗、消毒用品。同時,應獎罰分明,既要對違規者予以處罰,也應增加激勵辦法,調動居民垃圾分類的積極性。

從相關廠家講,能否將廚餘垃圾帶袋投放後,在清運至垃圾處理場站後,集中統一由機器設備進行自動破袋、清理並收集。因爲後端的蒐集運輸處理,是受政府委託處理垃圾的企業來做的,立法解決的問題就是把各方的責任以法律的形式界定下來,大家都能夠履行自己的職責。

從居民講,垃圾分類體現了自身素養的提高。隨着帶有強制約束色彩的法規條例的出臺,垃圾分類應從初始的被動遵守,循序漸進地變爲自身的自覺行動與習慣。這既有利於居民從“鄰避”走向“鄰利”,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又有利於大家的健康和社會安定,何樂而不爲?

現代物流報特約評論員: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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