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違法開展業務,陽光財險收罰單

7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台州監管分局公佈2張罰單,陽光財險台州中心支公司被罰19萬元。

具體來看,陽光財險台州中心支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爲違規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臺銀保監局對其罰款人民幣19萬元。

另外,陽光財險台州中心支公司相關責任人張明會對違規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負管理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5萬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