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关于湖南投资昔日收购的正翰科技的实控人涉及公司内幕交易的判决书。有意思的是湖南投资近期还公告了与该名实控人以及曾经共同成立的正翰辐照中心之间的1690万元的债务纠纷。

涉及什么内幕消息?

2004年湖南投资与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湖南君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南岸五合垸约1555亩宗地。

2006年3月,湖南投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谭某计划将五合垸宗地转让,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利润,改善湖南投资公司业绩,抬高公司A股股价。因国家国土政策调整,为确保五合垸宗地登记至君逸房产名下,2006年4月4日,谭某组织召开君逸房产董事会会议,安排布置五合垸宗地挂、摘牌工作。

2006年6月,谭某组织公司少数高管人员开会,安排设立湘水雅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水雅境公司)用于摘牌、转让五合垸宗地。2006年8月2日,湖南投资和湖南中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注册成立湘水雅境公司,为该公司摘牌、转让五合垸宗地做准备。

2006年8月24日,谭某组织召开湖南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设立湘水雅境议案,并于2006年8月26日发布投资公告。

2006年10月11日,湘水雅境以10.25亿元竞买五合垸宗地,并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2006年10月13日,湖南投资发布五合垸宗地中标公告。

2006年11月7日,谭某代表湖南投资与世纪金源投资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湘水雅境全部股权以及该公司名下五合垸宗地以人民币10.35亿元的价格一并转让给世纪金源集团。

2006年11月20日,谭某组织召开湖南投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转让湘水雅境股权议案,并于2006年11月23日发布湘水雅境股权转让公告。2007年3月13日,湖南投资对五合垸宗地进行最终结算,除去成本最终获利1.7亿元。

2007年4月17日,湖南投资发布业绩预公告,公布转让湘水雅境五合垸宗地获利约人民币1.7亿元。2007年4月19日,湖南投资预告第一季度业绩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00%以上。2007年4月26日,湖南投资正式公布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9039.79%。

2006年6月5日,湖南投资成立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谭某兼任组长,负责湖南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工作。2006年7月3日,湖南投资对外发布《湖南投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股改初始方案。同年7月17日,湖南投资控股股东环路公司向湖南省国资委请示报告10股配送9股的股改方案。同年7月19日,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同年7月21日,湖南投资对外发布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湖南投资通过控股子公司竞买五合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为2006年4月4日,止于2006年10月13日。湖南投资转让五合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为2006年11月7日,止于2007年4月17日。

湖南投资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信息,在公开披露前属于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06年6月5日,止于2006年7月3日。

上诉内幕消息是否似曾相识?2019年底裁判文书网披露过一则涉及湖南谷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谷某某的内幕交易案中,同样涉及到上述内幕信息。谭某不但曾经违规聘用g谷某某,两人还联手利用以上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利近千万。

怎样得到的内幕消息?

郑某为桂林正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2004年,郑某认识了湖南投资董事长谭某,郑某向谭某介绍其实际控制的桂林正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情况。谭某在经郑某介绍后对正翰科技进行实地考察,对该公司申请国家专利情况及未来发展的前景较为看好。

2005年,湖南投资开始投资入股正翰科技,并最终实现控股。后来湖南投资又投资3200万元与正翰科技合资成立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投资占股64%。在湖南投资购买正翰科技股份及合资成立正翰辐照中心过程中,谭某与郑某建立了较好的私人关系。

2006年上半年,湖南投资策划出让五合垸土地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因郑某与湖南投资安排在正翰科技及正翰辐照中心的工作人员同在一起工作,在工作中便打听到湖南投资出让五合垸土地及股权分置改革配送比例等会对湖南投资股票造成影响的情况,为进一步确认湖南投资出让五合垸土地及股权分置改革会对股票造成何影响,郑某便直接找谭某询问相关情况。而谭某将相关内幕信息透露给郑某。

2006年6月,谭某向郑某透露了湖南投资股权分置改革预案的配股比例是10股配送5点几股;2006年7月,谭某告诉郑某,湖南投资股改最终方案配送比例是10股配送7股以上;2006年10月,谭某向郑某透露五合垸土地将转卖给北京世纪金源集团,获利很大。

获得谭某透露的内幕信息后,郑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郑某”、“桂林市翰通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陈某1”共四个证券账户,在2006年4月4日至2007年4月17日期间,多次买入卖出湖南投资股票,先后分别买入湖南投资股票共计682.57万股,共计买入金额2924.94万元;共计卖出湖南投资股票682.57万股,共计卖出金额3227.02万元;共计盈利301.51万元。

2018年5月24日,郑某被抓获归案。

多项罪名过了追诉期

2004年至2006年,郑某为了感谢谭某在湖南投资与正翰科技成立合资公司、收购正翰科技股权、提供连带担保以及提供内幕消息等多项便利向谭某赠送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投资分别于2005年1月以1000万元的价格收购郑某的瀚通投资所持有的正翰科技20%的股权;2006年9月,深圳市湘江投资收购郑某其各个名下的正翰科技共计25%的股权。而在2006年8月,郑某将其实际所有的、以翰通投资及其哥哥名义持有的正翰科技股份中各转让1%给谭某,谭某予以收受并登记在周某的名下。经鉴定,这2%的股份价值人民币160.53万元。

但正翰科技和正翰辐照中心因业绩不佳自2015年开始被湖南投资先后转让,最终完全退出。但郑某和湖南投资之间的关联并未就此结束。

2019年,湖南投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正翰辐照中心偿还各项债务共计本金1690万元及利息,并要求郑某承担连带责任。虽然一审湖南投资获胜,但正翰辐照中心提起了上诉,双方之间的诉讼还在继续。

对于郑某的行贿行为,法院认为上述行贿系为公司的利益和项目的开展而向谭某行贿,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但该行为发生于2006年,案发于2018年,单位行贿罪的法定刑期在五年以下,已超过追诉期限。

对于内幕交易部分,郑某及其辩护人表示公司股票账户利用内幕信息的股票交易行为属于单位行为,该部分犯罪事实的法定刑期已炒股追诉期限。因单位账户的股票获利用于公司经营,法院认定为单位犯罪行为。由于案发于2018年,对于2006年的单位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期。

除此之外,在获利金额的认定,法院认为郑某及其控股的账户在2006年10月13日之后,基本属于短线操作,第一天买入,有一角两角的差价就陆续卖出,甚至有时候还有高价买入低价卖出的行为,与正常的股票短线投资行为无疑,因此在进行内幕交易信息认定上,将截止时间认定为2006年10月13日,因此法院仅认定郑某在内幕消息敏感期利用个人账户大量买入湖南投资股票200余万股,非法获利共计83.08万元。

根据上述认定结果,法院依法判决郑某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1个月,并处罚金8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3.08万元。(法说资本 恢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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