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 | 違規與“票據中介”交易,常熟農商行泰州分行被罰45萬元

記者 | 吳紹志

7月29日,泰州銀保監分局公佈罰單,處罰對象爲江蘇常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具體來看,常熟農商行泰州分行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爲包括違規與“票據中介”開展票據交易、貸款資金被挪作他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其被罰款人民幣45萬元。

同時,盛建明對貸款資金被挪作他用負管理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被罰款人民幣5萬元。

今年1月,吉林銀保監局公佈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的罰單,也是因爲其違規與“票據中介”開展票據交易,所以被罰款30萬元。

2月20日,銀保監會發布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預防銀行業保險業從業人員金融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顯示,在預防重點領域金融違法犯罪時,嚴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參與各類票據中介和資金掮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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