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請你回老家來幫幫我!”堂妺的求助電話一個接着一個,說她去當地市民服務中心辦事,受到“服務人員”故意刁難,走投無路了,央我回老家幫她交涉。

堂妹是我伯父的女兒。他爸是新中國成立時期的幹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下放農村,七十年代復職,安排在當地商業系統某國企工作直至退休。在職時單位分給他兩間一廚宿舍,退休時讓他做兩種選擇:要麼領取3000元安家費交出宿舍,要麼不領安家費永遠住下去。他選擇了後一種。

前段時間,上面說這裏要拆遷,來人勘察計算補償事宜。這片老國企宿舍的居民,沒有房屋產權,拆遷辦說是隻給貼補房屋維修和室內裝修費。妹妹認爲,她爸未領單位幹部安家費,二十多年前的3000元挺值錢,相當於他以不領這筆錢的代價跟單位買下這幾間房子。現在拆遷補償,應當與賴着不走的職工有所區別。因此,她開始尋找父親未領安家費的證據。

伯父原來工作的那個國企已改制得沒了蹤影,其主管部門商業局大樓也成了幼兒園。找誰呢?經人指點,說是市民服務中心19樓有個辦公室接待處理商業系統的遺留問題。

一位單姓幹部接待了我妹妹。單幹部說,你爸的待遇只有他本人能享受,不關你事。妹說:爸過世了,只有我來解決這事。單幹部說,你爸死了就沒你的事了。妹說,幾十年來我一直陪老爸住這房子,維修、裝修、水電費都是我付的,怎麼就沒我的事?爲“有事”“沒事”爭論了幾次,單幹部終於承認我妹有資格代父解決這事。

接下來交涉的焦點是“沒有領取安家費”是不是事實。妹說,這事可以查企業有沒有父親的領條。單幹部說,企業改制了,資料找不到。妹說,那就查他的檔案吧。單幹部說,他的檔案沒有了。妹說,幹部檔案組織保管,不屬個人保管,弄沒了,是我的事還是你們組織的事?單幹部啞口無言不再搭理。

妹妹一次次到服務中心,可單幹部堅稱我伯父的檔案滅失,無從查考。有人告知,我伯父同事朱某的檔案存在檔案館裏,上面的表述可間接證明我伯父退休未領取安家費。妹告知單幹部。他去查了,這才承認這一事實。既然查到了,那請你出具一張單位證明吧。單幹部卻拒不肯出。爲什麼不出呢?他說:“我是退休返聘幫忙的,做不了這裏的主,我不能代表組織。”

我妹妹奔波二十多天來“服務中心”求助,每天來回十多公里,得到的竟然是這麼一個令人哭笑不得的結果。果真是個不能代表單位處理事情的閒雜人員,坐在那個位子上與人講沒用的話,豈不是愚弄百姓嗎?

面對這樣的官油子,妹妹真的走投無路了。我專程回了老家,聽她如此訴說,決定不再找這個推磨式人物,直接找商業局領導反映情況。巧的是,我要找的負責人竟然是我昔年在機關負責信訪工作時的分管領導。在電話裏,他與我寒暄敘舊,十分熱情。但當我表明要他們出具證明的來意時,他官場話來了:“企業改制這麼多年了,這種資料沒法找的。”我告訴他,已有線索提供給你單位接訪人員,那人去檔案館調閱覈實過,他明知情況屬實,偏不肯出證明,你是領導,我要見你當面談。我強調,找你不是開後門,只是請你們尊重事實,還原事情真相。然而他卻回答說,噢,今天沒空,等我瞭解情況,改日談。

猛然想起一個詞——遛彎。妹妹爲辦此事到市民服務中心已經遛了幾十個彎。我回一趟老家,遛一次彎就是來回600公里。這個彎,遛得真是夠累人的。

“寧可自己多麻煩,不讓羣衆多跑路”該是各地政府建“一站式”市民服務中心的初心,改進機關作風,當應對羣衆的合理需求“馬上辦”。可從我們與老家市民服務中心打交道的實際情況看,這裏有的人官氣猶在作風未改,甚至故意讓前來辦事的老百姓不斷遛彎子。

嗚呼!爲伯父開證明這件事,該不會讓我兄妹倆遛出個萬里長征路吧?(文_曉舟)

來源:《清風》雜誌2020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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