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媒体报道,北京公布了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基数,数据为9910元。2020年1-7月退休的人员将重新核算养老金并补发差额,这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这种情况不只是在北京存在,全国各省市都是类似的情况。

首先我们得看一下养老金的计算公式: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缴费指数=个人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数值在0.6-3之间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注:不同退休年龄对应不同计发月数,例如50岁-195、55岁-170、60岁-139

从上面公式可以看出,核定基础养老金时要用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而这个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一般是在本年度6、7月份公布,也就是说2019年的数据一般在2020年6、7月份公布。所以在数据还没公布前的1-6月或者1-7月份退休的人员,领的是临时养老金而非正式养老金。

等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会重新核算这些当年度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样会产生一个差额,所以下半年会补发差额

不过,2020年广东省1-6月退休的企退人员并不会重新核算养老金,但是他们参与2020年养老金上调工作,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就得说一下这个上年度社会平工资的使用区间了,咱们以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为例说一下。

在其他省份,201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是给2019年1月-12月退休人员核定养老金用的(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用途)。

在广东,2018年社会平均工资给2019年7月1日-2020月6月30日企退人员核定养老金用(事退人员不是这样)。

前面说了,201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一般在2019年6、7月份公布,别的省公布之后,这个数据会往前覆盖,也就是会覆盖2019年1月-6月退休人群。而广东不往前覆盖,从公布数据当年的7月1日往后推一年,正好到次年6月30日,这是一个区间。正因为如此,他们2020年1-6月退休的企退人员不需要重新核算养老金,他们是使用的就是2018年的平均工资。但是,他们可以参与2020年养老金上调,因为这批人属于上年度退休人员。

2019的时候,江苏也是和广东一样的操作,今年改了,改成和全国其他29个省市一样了,所以今年江苏1-6月退休的企退人员不再参与养老金上调,但是也会重新核算养老金,补发养老金(使用2019年社平工资数据)。

好了,这个事情就是这么回事,参照江苏的做法,估计明年广东省也会改变操作。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