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1日,天津某科技公司將一家交通裝備公司訴至津南法院,要求其支付加工貨款68萬餘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同時申請了訴訟保全,津南法院民三庭承辦法官魯一男收案後,立即查看了電子卷宗,對保全材料進行審查,並轉至保全部門進行訴訟保全。考慮到疫情期間,企業資金短缺、經營受阻等情況,爲儘快解決雙方的爭議糾紛,推動企業正常運行,法官收到保全成功的回執後即刻安排雙方於一周後開庭。

庭審伊始,原告天津某科技公司因週轉資金困難主動撤回了要求被告交通裝備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張,稱希望被告“趕緊支付本金”。審理過程中,被告雖承認雙方系多年合同關係,但此期間由於其經營者數次更換,導致雙方賬目十分混亂,一時難以理清。同時,被告提出反訴,要求原告返還其50套模具並將因產品質量問題、送貨逾期問題產生的損失在貨款中進行相應扣減。雙方一番脣槍舌劍後,因爲案件事實並未查清、證據尚需補充,法官要求雙方於下次開庭補充提交併進行庭審覈實。

期間,法官多次電話聯繫原、被告詢問雙方對賬進展,徵求雙方調解意見,希望雙方能夠儘快解決糾紛,讓企業早日恢復運營。第二次開庭時,經過背對背調解,法官勸解雙方充分理解彼此的難處,本着誠信互助的原則共度難關,最終被告同意分四期支付原告貨款64萬元,原告也同意將被告的模具物歸原主,雙方握手言和。原告公司收到被告第一期貨款後,公司法定代表人多次給法官打電話,希望能當面向魯法官贈送錦旗表示感謝。

一句“趕緊支付”道出了企業遇到的困境,兩家本是多年合作的“朋友”對簿公堂,一句“感謝理解”承載了企業對法院高效化解民企糾紛的認可。新冠疫情之下,營商環境之中,津南法院自覺將執法辦案放到維護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思考和謀劃,努力解企業經營之苦,護企業經營之穩,確保實現案件審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爲營商環境撐起“司法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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